本报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大港股份(002277.SH)一场“看上去很美”的债权资产证券化,背后却隐藏着重重悬疑。
11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以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下称“经发总公司”)应收账款23688万元,通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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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鑫信托”)发行总额为2亿元信托计划。
经发总公司是大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大港股份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下称“大港总公司”)100%的股权。而且,大港股份为经发总公司按期足额偿付应收账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这使还款的前景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长期占款的控制人
大港股份此次信托计划预定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5000万元为18个月期,15000万元为24个月期。信托文件的约定,大港股份应收账款信托计划利率为9.8%,资金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
按照大港股份2012年三季报显示,其应收账款达到18.74亿元,较今年初8.91亿元增长了110.23%。
对此,大港股份的解释“主要是安置房交付,款项未收回。”
实际上,在大港股份今年半年报披露的信息中,应收账款第一名是镇江新区管委会,数额达到94145.43万元左右;第二名即是经发总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23688万元左右。
两者合计占大港股份应收账款总额的72.71%,由此可见大港股份流动资金紧张的缘由。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大港股份对经发总公司一直有应收账款。2009年,经发总公司应收账款为9502.15万元,2010年升至24313.03万元,2011年略微回落至21333.38万元,到了今年上半年变为23688万元左右。
对于实际控制人长期存在应收账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事,大港股份以董秘吴晓坚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按照大港股份公告显示,信托期内,经发总公司需向信托专户按期足额偿付应收账款,但大港股份为此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在一位信托人士看来,大港股份这份信托计划暗藏风险,“如果经发总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大港股份岂不是要替其承担补足义务。经发总公司是其实际控制人,大港股份如何能制约其不还款?”
暗藏风险隐患
在上述信托人士看来,大港股份之所以能够发行应收账款信托计划,主要是有地方政府作为支撑。“目前市场上的应收账款信托产品,政信合作类项目占据了绝大部分,越来越多的公司和地方政府开始利用应收账款信托融资模式获取流动资金。”
但是,他认为大港股份的信托计划折扣太高,存在风险隐患。
经发总公司欠大港股份的应收账款为23688万元,信托计划金额为2亿元,等于8.4折。
“按照业内规矩,最低可以到三折,理论上五折较为安全,8.4折的风险就很高了。另外,12个月和24个月的折扣率也不一样,我们公司通常都是五折,像大港股份这样的,最多给发一亿的产品。”上述信托人士告诉记者。
他认为,9.8%的利率也是很高的。“我们给不了那么多,最多8%左右。如果投资者追求资金安全的话,最好还是选择盘子小、时间短的信托产品。”
记者发现,多数应收账款信托计划的债务人通常为地方政府,大多是地方基建工程项目形成的债务。
究其原因,上海一位基金经理认为,主要是国家对房地产调控,使得严重依靠土地出让收入的地方财政收入吃紧,而刚性支出并未减少。“信托贷款类的融资已经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因此应收账款信托应运而生,由于存在地方政府"兜底",募集资金更容易。对于大港股份来说,此次实际上扮演一个"担保"的角色,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很大。”
截至11月29日,大港股份以单日下跌2.66%报收4.76元,已经连续下跌4日。
作者: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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