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新设营业部建设成本大幅降低
2012年12月04日01:02
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 [券商新设营业部建设成本大幅降低]
券商营业部所处环境发生的显著变化是新《指引》出台的背景。非现场交易已经替代现场交易,成为投资者的主要交易方式和习惯,营业部传统的现场交易功能逐步弱化。
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新《指引》适应了非现场交易大势,使得券商可以自主选择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新设营业部的建设成本大大降低,有利于券商快速部署新的营业网点。
券商营业部所处环境已经发生的显著变化是新《指引》出台的背景。首先,非现场交易已经替代现场交易,成为投资者的主要交易方式和习惯,营业部传统的现场交易功能逐步弱化;其次,非现场证券营业部在移动互联网、虚拟机、通信技术等新技术的支持下得到发展;第三,券商营业部已从传统的提供开销户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场所,逐渐转变为提供业务办理、客户服务、产品营销、投资咨询等多种服务的场所;第四,随着功能的转变及现场客户数量的大幅减少,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压力已经大大缓解。此前,中证协曾于2009年9月发布《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据中证协介绍,新《指引》颁布实施后,将对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产生积极影响。首先,券商可根据业务需要与技术要求自主选择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达到公司资源最优配置的目标;其次,与原《指引》相比,新《指引》大大降低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建设成本,有利于券商快速部署新的营业网点,实现证券营业部功能转型;第三,新《指引》吸收了行业实践经验,更符合证券营业部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证券营业部服务客户的模式;最后,《指引》的发布将作为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为协会规范和检查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根据新《指引》,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分为三种类型:把在营业场所内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A型;把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但依托公司总部或其他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B型;把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且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模式划分为C型。针对采用不同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新《指引》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对于A型合理降低了有关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要求,继续指导此类型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对于B型、C型仅提出最低标准和原则性要求。
此外,还有另外两项重要修改内容,一是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二是强化法人治理的原则,从原来直接对证券营业部提要求,转变为从规范券商行为的角度,全面强化了券商的管理职责。
作者: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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