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中,百胜送检的19批六和集团鸡类产品中,有8次被检不合格,但百胜集团依然从六和集团采购,而检测机构也未将这一不合格信息上报。昨天,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披露了上述信息。
昨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上海市食安办”)
在其官网发布了肯德基“药鸡”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结果显示,从2005年8月以来,上海百胜集团就与作为公共服务单位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下称“食药检所”)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百胜集团每两个月一次,向食药检所提供送检样品,样品数以及检测项目均由百胜集团确定,检测结果出炉后,食药检所向百胜集团出具报告。公告结果称,从2010年到2011年,百胜集团委托食药检所检测的样品中,有山东六和集团提供的鸡类产品共19批,经检验,其中有8批产品抗生素残留不合格,检测结果均以检测报告的形式报给百胜集团。
昨日,百胜集团旗下品牌肯德基也对此发布公告称,2010年,肯德基在自检中就发现六和集团旗下临沂工厂供应的鸡肉产品抽检药物残留不合格,并立即做出了相应批次产品封存退货及要求供应商整改等措施。2011年全面停止六和临沂工厂的供货资格。2012年(8月),综合考虑安全风险,决定终止六和集团的供应商资格。肯德基还在公告中称,企业主动送检,是“企业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自检行为”。
对于肯德基方面的上述说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按照法律法规,肯德基在查明部分批次的原料抗生素超标时,就须立即向社会公布这一情况。”但事实是,从2010年到2012年的两年时间里,肯德基从未向有关监管部门及公众披露任何情况。
上海市食安办称,对于百胜集团肯德基在收到自检样品不合格的报告后,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将做进一步调查。如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将从严处置。
同时,该委员会还称,将对食药检所未将不合格报告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将进一步追查,并将实施最严厉的问责。
北京天伦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表示,如果肯德基“知情不报”属实,并在市场上销售了相关不合格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对此,记者昨日再次致电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调查还在继续。”
而李伟则认为,“如果六和公司查明的确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了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的,不但会触犯《食品安全法》,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如果发生生产和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摄影记者/任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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