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煤电价格实现联动 煤价波动超5%将上调电价
2012年12月27日09: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杨汛
原标题 [明年煤电价格实现联动 煤价波动超5%将上调电价]
从明年开始,煤炭价格将全面实现市场化,而已经很久未被提起的“煤电联动”也随之再次现身。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电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同时继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也就是说电力企业每年可以根据电煤价格变化调整一次上网电价。
就在这一意见出台前几天,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即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针对两个重大政策相继出台,业内专家分析,煤电价格联动推进已是势在必行,但仍需后续细化的配套政策。
十年“双轨制”划上句号
为什么煤炭价格要实现市场化?煤电联动又是什么?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70%左右,其中一半以上的煤炭消费是电煤。2002年以来,煤炭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煤价不断上涨,但电价一直被“计划”束缚着,煤电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
为了缓解电企经营压力,国家发改委要求每年煤炭企业以优惠价格向电力企业保证供应一定量的煤炭,并配以运力保证。但这种所谓的“计划煤”和“市场煤”并存的双轨制,却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造成不公平竞争。
而且,“双轨制”导致煤电企业在具体合同签订时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偏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就指出,“双轨制”除了限制煤价的市场化,对于电价的市场化改革也产生一定阻碍。“今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宽松局面,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一些地方还出现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
《意见》表示,将取消重点合同煤、完善煤电价格联动,并给出具体联动政策: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这标志着存在了十年的电煤双轨制终于结束,煤炭市场又向完全市场迈出了一大步。”中宇资讯分析师表示,用中长期合同替代了重点合同煤,可以在供给量上给电力企业以保证。林伯强则认为,目前正是煤电价格改革的最好时机。这一改革可以为理顺煤电关系,建立煤电产业链的中长期机制扫清障碍。
价格异常波动将被临时干预
在企业看来,煤电联动政策的推出,意味着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可以自主协商、独立确定合同,更多参考煤炭供求关系来确立煤炭价格,这对煤炭市场长期发展非常有利。
“以前过低的重点合同煤价给企业生产造成压力,联动后煤炭价格可以随行就市,可以说离煤炭市场化又近了一步。”山西省一家煤炭企业的销售负责人表示。但是这位负责人也担心,在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煤炭价格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继续下滑,煤炭企业的经营效益面临下滑风险。
针对这种担忧,《意见》提出,制定电煤价格异常波动的应对预案,在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时,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而对电力企业而言,签订中长期合同可以提供合同量的保证,但价格的传导还是在于重启煤电联动。与2004年的煤电联动方案不同,此次改革以年度为周期,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这意味着电力企业承担煤价波动的责任更少,由其他主体承担的比例由70%升至9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煤电联动是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煤价成本可以向下游传导,给电力投资一个确定性的收益保证,这对引进民资和保证今后的电力供应是很重要的。”林伯强表示。
业内呼吁出台实施细则
但在中电联政策研究室主任沙亦强看来,目前的煤电联动机制仍然是一项过渡性措施。他认为,市场化就是要按成本定价,但此次的煤电联动机制还是一种行政性的硬性规定。联动周期从6个月延长到1年,对电力企业是不利的,它们的成本负担将加重。
“取消双轨制后,对电力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明年的煤价走势和煤电联动的执行情况。”某大型发电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一年为周期的话,上网电价的调整要到2014年。如果明年经济回暖明显,煤价与今年相比基本持平或者有所回升,过去重点合同煤多的电力企业成本压力会加大,效益也会下滑。
这一担忧并非全无凭据。中宇资讯分析师表示,对于当前的电煤市场来说,取消双轨制首先会带动煤价上调。“但是考虑当前动力煤市场行情一般,市场煤价并不高,今年合同价上调并不多,上调幅度基本在30元/吨,还是在市场可承受范围之内。”
对此,业内人士也呼吁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煤电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现在方向是有了,问题是怎么操作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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