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 记者 陈予燕 “
江苏阳光(600220.SH)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破产申请信批涉嫌违规,公司公告披露至少延迟20天左右。”2月18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向记者表示。
吴立骏律师表示,“江苏阳光2012年前三季度收入22亿元,而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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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12.75亿元的借款将无法收回,形成坏账,对2012年业绩利润造成重大亏损,属于重大事件,江苏阳光应当从董事会决议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时即行信息披露事宜,那么该日期应当在1月上旬,1月底披露显然延迟,信批涉嫌违规。”
江苏阳光证券部人士确认,公司向法院提起申请宁夏阳光破产确实是1月上旬,但并没有通过董事会决议。至于该事项1月底披露是否违规,该人士则表示并不清楚,需要咨询董秘。
江苏阳光1月30日的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目前已资不抵债,所欠公司借款12.75亿元预计无法偿还,因此公司将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从而对本公司2012年利润造成重大亏损。
公告显示,宁夏阳光账面资产总额13.99亿元,负债总额14.45亿元,2012年1-12月份亏损2.5亿元,目前已资不抵债,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江苏阳光称,为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破产清算。但是直到1月31日,江苏阳光才发布公告,表示近日已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本公司对宁夏阳光的破产清算申请。
除了12.75亿元借款形成坏账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以生产用的全部机器设备及土地、厂房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1.2亿元,江苏阳光为宁夏阳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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