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兑现服务不到位 房产中介乱象丛生让人愁
2013年03月18日1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3·15期间,本报曾接到读者来电反映:随着经济活动的活跃,兰州的房产中介日益增多,在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服务不到位、房源共享等现象困扰着不少消费者。连日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买二手房买来一肚子气
2011年刚过完年,裴先生通过一家中介买下雁滩一知名小区内的一套二手房。
“说是二手房,其实可以算是新房,听那家中介说,这个楼盘的售楼处和这个中介都是一家的。”裴先生说,因为价格还算合适,裴先生与中介签订了二手房转让合同,一次性付了全额购房款。原房主撤回了该房子的银行按揭。裴先生询问中介,不是兰州户口,对将来领取房产证有没有影响,中介表示没问题。2013年春节之后,中介通知裴先生前来办理房产证,告诉他只要本人带着身份证来就可以了。
“我抽出时间搭航班赶来,第二天大清早跟着中介去办理手续,按完手印了,却被中介告知需要两年完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裴先生气愤地说,“政策发生了变化,中介就应该提前告知我,以便于我及早考虑此事,何况之前经纪人一再表示,不需要其他手续。”然而,当裴先生与该中介理论,说到当初经纪人所做的承诺时,中介方面却表示,当初跟他接洽的经纪人早就辞职不干了,所以其所说的话并不能代表他们公司。一时之间,裴先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3月17日下午5点,记者接到已经回到北京的裴先生的电话,裴先生称,他已经委托兰州亲友帮忙去税务部门补缴个人所得税,“很无奈,但还是得买,只能认了。”
记者了解到,:按兰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兰外人员(指户籍不在兰州的人)在兰州限购一套房。不论是全额支付房款购房,还是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均须提供纳税证明。兰外人员在外地工作的,购房时须先到兰州地税部门补缴两年的个人所得税,约五六千元,之后方可拿着地税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购置房产。
房源共享成了潜规则
买房的人因为中介陷入尴尬境地,租房的人也常常遇到为难之事。王先生有一套房子需要出租,为了避免麻烦,他自己将房子挂在了58同城网上。“没想到更麻烦了,电话响个不停,可10个电话有8个就是中介公司打来的,要求帮我代理租房。”房子没有租出去,还饱受中介业务员的电话骚扰,让王先生头疼不已。
17日上午,记者在天水路一家中介公司提出要租套房子,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他们的房源是共享的,不管是安宁的还是西固的,都可以帮记者想办法租到。记者注意到,有两个工作人员正在不停地找电话,可以清楚地听到,他们在询问对方,可不可以由他们代理租房。
雁滩一家房产中介的置业顾问张女士称这是“常事”,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他们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而且,其他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来拿房子钥匙时,只需要出具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印着自己中介公司名称的名片就行。但是,记者也同时了解到,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而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付出,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买家的利益无形中会受损。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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