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部分上市房企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信托公司的信托贷款则成为它们融资的渠道之一。
4月8日,黑牡丹(600510.SH)发布了“关于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兴业信托)签署了一笔5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月之内,兴业信托第二次给黑牡丹信托贷款,上一次是在今年3月上旬的时候,信托贷款金额是5亿元。
在这次交易中,兴业信托相当于扮演了影子银行的角色。这并非个案,在过去的时间里,这种通过信托公司进行信托贷款的资金多数都流向了地产企业。
激进的兴业信托
按照黑牡丹的公告显示,公司向兴业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融资方式为信用,贷款期限为2年,分两期进行。第一期的提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年利率为6.6%。2013年3月,公司与兴业信托签署了第一期5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
2013年4月2日,黑牡丹与兴业信托签署了上述的第二期5亿元《信托贷款合同》,这一次的利率要高于第一期,贷款年利率为7%。
这种贷款年利率,和央行规定的法定利率相比也溢价不多。
“实际上,这并非兴业信托首次给上市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去年也给金科股份发了一笔。”上述信托副总告诉记者,兴业信托重组之后业务一直很激进,“信托贷款在福建省内做的很多,否则它不可能这几年发展得那么快。”
2012年12月7日,金科股份(000656.SZ)公告,拟与兴业信托签订一笔6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1.8%,远高于黑牡丹此次的贷款年利率。
因此,此次贷款给黑牡丹的信托贷款,究竟是兴业信托自有资金,还是信托计划募集来的资金,仍然是一个疑问。
对此,黑牡丹董秘周明告诉记者,他们也不清楚资金的来源,“只要兴业信托愿意贷给我们,我们并不关心资金的来源是哪里。”
一位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信托贷款属于被监管层管制的,“银监会目前的规定是要求信托公司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这主要是防止信托公司以贷款作为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由于黑牡丹没有披露兴业信托的信托计划实收余额,因此无法判断兴业信托是否超出规定。”
记者还了解到,2012年1-10月,兴业信托通过信托贷款等多种方式,累计向福建省内144家企业进行了信托融资,总规模达131.09亿元,项目涵盖了福建省内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
风险不小
黑牡丹公告显示,上述合计10亿元的信托贷款到期还款方式为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部偿还借款本金,但记者注意到兴业信托贷给黑牡丹的10亿元全部没有担保。
上海一位基金经理告诉记者,信托贷款属于直接金融产品,“一般来说信托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不仅常与借款人约定控制企业公章,而且是需要有担保的,没有担保出乎意料。”
他告诉记者,兴业信托去年末贷给金科股份的6亿元信托贷款,是明确规定了担保的。
“如果没有担保,那么一旦黑牡丹两年后无法还款,那么受损失的要么是兴业信托自有资金,要么是购买了信托计划的投资者。”上述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失去担保的信托贷款暗藏很多风险,“兴业信托这笔钱贷给黑牡丹,黑牡丹现在大部分业务是地产或基建项目,如今调控措施那么严,两年后不知道楼市究竟会如何?”
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既没有高利率的收益,也没有担保方,兴业信托缘何如此相信黑牡丹的还款能力呢?
黑牡丹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较大,流动负债为48.47亿元,总负债为69.6亿元,占比为69.64%左右,主要系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显然,如果国家未来信贷政策继续收紧,或者黑牡丹的融资能力下降,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付压力,对于兴业信托来说,这10亿元信托贷款难保不流向地产市场。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向信托公司进行信托贷款的上市公司几乎全是涉房企业,包括东湖高新、大名城、首开股份等等。
如今,低迷的房市已经让地产企业感受到了行业的“寒意”,而将资金贷给了这些地产企业的信托公司,不知道有没有感受到一丝凉意。
作者: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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