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转融通将成券商攻城利器
2013年04月17日00:03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 [质押式回购转融通将成券商攻城利器]
实际上,自去年10月资管相关办法修订之后,部分券商资管就已开始在上市公司股东提供融资业务上发力。尽管目前来看市场占有率还不能与信托公司比肩,但扩张潜力巨大。
北京一家上市券商资管老总告诉记者,质押式回购以其速度快、成本低、操作简单等优势越来越受到股权融资方的青睐。她介绍,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资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出资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融入资金、支付收益、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优点很多:在客户普通账户进行质押,质押方式简便快捷;客户可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出资方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限售股股东、外资股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增加部分解押方式,业务机制更加灵活;最长交易期限延长至3年;T+0清算交收。“质押回购业务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盘活持股5%以上大股东的存量股份,无论其所持股份解禁与否;由于资金来源为券商自有资本金,无募资成本,所以融资利率还会进一步降低;融资期限相对灵活,融资主体可提前终止还款。”
这位老总还表示,日前上交所发文表示上市公司高管不可以做自家公司两融业务也给了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空间。目前新增了119天期、154天期、182天期、273天期等长期限的抵押券,增加了吸引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该业务的积极性。
此外,目前券商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已有起色。公告显示,3月份以来,包括禾嘉股份、华夏幸福、冠豪高新、阳光城、湘鄂情等数十家公司与券商合作开展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
“转融通出来以后,我们券商的优势就更明显了——希望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加杠杆投资的投资者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了。”北京一家中型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些投资者希望通过股权质押回购放大交易杠杆的话,那么券商的通道就成了必选的路径。“质押式回购质押品种范围并不局限于股权,包括ETF、债券、上交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均可作为质押物。券商不会问资金用途,至于资金是划账还是取现也都没有约束,一般要求质押方把质押股票的账户开到自己的营业部,通过止损的设定来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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