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郭文珺
昨天,上海银监局宣布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影响销售行为的流程管理、信息披露、网点管理和人员管理等四方面核心环节,涵盖了对银行代销各类产品的整体规范。与此同时,上海银监局还将推动商业银行逐步推进销售过程录音录像同步监控2014年1月1日前,所有销售柜台实现录音录像同步监控。其中,高风险产品的销售录音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完毕。
“凑份子”投资风险大
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无论是银行理财产品,还是其他代销投资品,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是核心,公平交易是基础,因此必须同时强调,既然要强化销售方的责任,投资者也要强化风险意识。“卖者有责”和“买者自负”都不可偏废。因此,多个未达到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要求的投资者,采用共同出资但仅以单人名义购买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本身已经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非但不受保护,而且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商业银行则要在销售前主动告知,并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客户确认购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同时,银监局提醒社会公众,对有最低投资额的金融产品,一定不要采用“拖拉机”的方式参与投资。监管部门要求设置最低投资额,意图是保证投资者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此类投资品一般不适合普遍百姓购买。如果用凑份子的方式,由亲友代持,拖挂几个小额投资者,是不受保护的,实际是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买产品要看代销还是自有
分清产品到底是银行自有产品还是代销产品,以及银行是否有误导销售的行为,关键在于合同。首先银行销售人员所有的口头意思表示,是否都能在合同中找到明确条款作为依据。这可以判别是否是误导销售。
其次,普通百姓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与自己签约的对方到底是什么机构。如果是银行,那么产品就是银行自有产品;如果是非银行机构,那么产品就是代销产品。《通知》对银行销售时的提示义务做了很详细的规定,银监局再次提醒公众,必须要在投资前看清楚合同。
分区销售并实行录音监控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销产品的销售规范,上海银监局在辖区内将实行分区销售:即代销产品与办理存款业务设置在网点不同区域,并对高风险产品设专区销售。
建立收录全部产品信息的查询平台。该平台既便于银行统一管理所有代销产品,同时也为客户了解产品来源提供了便利,实现充分的信息披露。同时,对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同步监控。这种监控不仅是用于诉讼和投诉时提供证据,更重要是加强对基层销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为银行和客户双方界清责任,提供有力的技术和制度支持,更加突出交易和风险收益对等、以及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