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目前暂无券商申请公募牌照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6月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与现行基金公司申报审核相比,券商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流程已大大简化,但申请机构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避免同业竞争、人员兼职方面的要求等。
该人士称,对于券商申请公募牌照时,程序上,证监会采取和现行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不同的方式,对证券公司申请公募牌照审核程序简化为四个环节:
首先是联合现场检查,即对申请人所在派出机构的基金部、机构部、信息中心派人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检查。
再有是机构部对申请人出具相应的监管意见,即其是否有资格担任公募基金管理。
第三,申请人拿到机构部出具的意见后(包括现场检查结果),即可以向证监会正式提出申请,材料申报受理的环节。
第四,证监会在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尽快给予批文。
新闻发言人表示,由于新《基金法》的配套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中,故申请人可以相关管理办法发布后,再根据新规则申报。
他最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机构提请现场检查,(基金部)也还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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