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对超期收费公路应实行零容忍
6月16日,新华网转述央视报道称,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在收费25年之后,还要再收17年的费用。这条原本应该在2007年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从1999年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后,收费期延长到了2029年。而根据审计报告显示,2004年该高速收费盈余已超5亿元。
超期收费在不少地
方都存在,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叫停。追根溯源会发现:从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分析,修路的资金,都是省、市、县及其交投公司或一些社会资本包括少量外资投资的。每一级通过直接资金,或者土地等生产资料方式出资出股,收费的时候,无论政府及其关联公司还是相关资本都乐此不疲。
特别是一些高速公路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后,延期收费似乎顺理成章。对此,相关部门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容忍,否则治理公路超期、违规收费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口头。不否认,一些企业投资建设高速公路目的就是赚钱,在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类似投融资运营模式,有效推动了高速公路的建设,可以理解,但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收费年限。
上个月媒体报道称,交通部拟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提出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得超25年,全部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组织、个人捐建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收取车辆通行费。而像京港澳高速,早已还完贷款,盈利也已经很多,至今还要延长收费期。要承认,规范和废除收费公路制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从那些违规、超期收费公路的治理开始。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收费公路条例,严格收费公路管理是目前可以办到的。
既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上个月开始向全社会征询意见,希望能够多采纳民意。而在具体的法规出台之前,对于那些超期收费多年,应该果断叫停、零容忍,以显示治理的决心,为进一步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否则,治理公路超期收费就永远是一句空话。而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对那些违规、超期收费的行为就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张燕来源华商报)
");
}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