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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支付、P2P行业、比特币等行业或者事物的兴起,将“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带进了人们的生活领域。伴随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金融创新也层出不穷,如何平衡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与监管的跟进,是业界讨论较多的话题。
7月10日,在《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暨《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发布会”上,与会嘉宾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形式、监管探索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本论坛还有宜信联合主办,平安陆金所、深圳红岭创投协办。
谢平:互联网货币雏形已现
基于网络社区中数据商品制造、交流、支付和使用对网络的依赖,现在网络市场已与实体经济市场相并列,并形成了它独特的市场机制,互联网货币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
互联网金融有三大支柱: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其中,支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互联网金融的支付方式则体现在互联网货币。
对于互联网货币,现在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互联网货币具有6个特征:一是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监管很少,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二是以数字形式存在;三是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四是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五是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六是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
互联网货币的雏形已经开始显现,典型的案例如比特币、Q币、Facebook币、亚马逊币等。尤其像Facebook,已经有八九亿成员,将来不仅会有交易货币,还会有交易所。2011年美国虚拟货币交易量约20亿美元,亚洲的规模更大。并且越来越多的传统支付企业纷纷进入虚拟货币领域,比如2011年,Visa收购PlaySpan,美国运通收购Sometrics。
未来可能每个人或企业都有互联网货币账户,不同网络社区的互联网货币可以互相兑换,互联网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很灵活,并有可能相互交易。互联网货币也广泛参与实体经济活动,甚至出现基于互联网货币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比如针对互联网货币的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
互联网货币属于“信用货币+私人货币”,不会被法定货币替代掉。未来互联网货币将与实体货币并存,成为货币形态的新发展阶段。
不过互联网货币发行者的信用比不上中央银行,相关支付功能也比不上中央银行管理的支付清算系统,由于其很强的匿名特征,使得监管难度很大,有可能被用于洗钱,造成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此外,互联网货币的供给可能会造成数据商品的通胀或通缩,介入实体经济活动甚至在一些场合替代法定货币,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影响法定货币的流动速度,也会对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产生影响。
作者:李静瑕 赵慧利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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