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升
实习记者 蔡龑 广东报道
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再下一城。
8月1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
根据上述办法规定,自9月1日起,广州市将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新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等地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文件,广州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也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改革启动以后,广州市工商部门不再登记商事主体实收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除金融、电信等个别行业外,所有商事主体先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即“先照后证”。
同时,商事登记也将取消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由工商部门将商事主体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社会公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则由年度申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组成,通过说平台向社会公开。
对此,广州市政府将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并由市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
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将通过该平台,上传、接收、反馈商事主体登记、备案、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信息。相关信息在相关部门核准或审批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呈现。
广州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表示,广州的商事登记改革是借鉴了深圳、珠海等地的现行经验,因为有了比较好的基础。但在一些具体的做法上,比如信息制度化方面,广州也采取了相比其他地区更先进的措施。
在今年年初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张建华曾表示:“改,当然也有风险,如果我们不改,将来广州落后了,我们有没有退路?”他表示,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则是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开顺认为,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商事登记改革有利于放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有潜力、有效益的企业进一步开发、拓展产业,在极大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政府管理方式转变。
今年6月,广东省长朱小丹在全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做出要求,今年下半年商事登记改革先在珠三角地区推行,年底前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全面铺开。
作者:郑升 蔡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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