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经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司局的相关人士说,争取在今年年底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人们对通过立法来促进全民阅读的看法不一。有专家认为这种立法非常必要非常好,政府应以其号召力、影响力、协调力和权威性,通过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法律的要求,组织、领导、推动全民阅读。
如果说政府对全民阅读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那么主要应在于公共阅读机构的建设,即图书馆的建设。现实中,发达地区的图书馆硬件了得,但是软件不足,书籍并不全面丰富。中西部地区很多中小城市的图书馆形同虚设,更遑论县城与城镇图书馆。政府对此的确责无旁贷,因为这属于公共品的提供。而如果一个城市,或是一个县城乡镇,满街都是KTV、洗脚店美容店又或是服装店,而书店寥寥无几,那么这个社会极有进一步庸俗化的可能。管理学家大前研一对庸俗化社会有类似深刻的分析。
阅读其实是一种习惯,喜爱阅读的人,会抓住一切时机去阅读,并且,人们会在浩瀚书海中寻找自己感兴趣的那部分,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但现实中,几乎每个群体都似乎难以全然地投入阅读。学生群体,主要是在应试教育之下,课堂课本知识的加固是第一位的,课外阅读也主要是围绕考试;忙于赚钱的城市白领工作繁忙,早已是“车奴”“房奴”的代言人,很多人无暇顾及阅读;进城务工者,更加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阅读。职业的“读书人”呢?一些专家学者忙于跑场赚钱或是做课题,他们对静心阅读与做学问能顾及多少,扪心自知。这些不同的群体里,即使有阅读,也是比较功利性的,这源于一种浮躁的社会风气。据中华读书报报道,我国成年人纸质图书阅读率,在2011年为53.9%,勉强过半。现时公共场合常见的是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看手机已最司空见惯,而不是手上拿着书或是kindle进行深度阅读。人们的行为是其精神世界的映射,精神空虚与浮躁功利互相强化,不断循环。
国学大师陈寅恪曾说过,“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通过阅读以明心志,使人脱俗。全民阅读恐怕并不能靠一场运动式执法与惩罚来实现。提倡阅读是好的,政府在阅读中的责任是为人们提供好的图书馆,并且不断推动各项改革,建立一个有规制的社会,人人遵守规则,摆脱浮躁与功利。不能期望通过立法来一揽子解决全民阅读问题。类似的,还有看老人的问题,法律并不万能,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从社会中找原因与办法。阅读本质上是一种习惯,根源于一种静水流深的心理状态,良好的社会保障网为人们保证了一种基本的生活水准,人不浮躁而守规矩。
作者:祝乃娟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