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的出台似乎使得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看到了绕开8号文的希望。
8月22日,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魏涛在研报点评时指出,《通知》发布后,银行理财投资非标产品依然受到8号文的限制,这与券商的初衷相违,故难有实质意义。
2013年3月底,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对银行理财投资于非标产品进行了限制。对于非标产品,8号文的定义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中信建投在报告中称,从其了解到的情况看,《通知》下发后,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做出明确指示,要求各商业银行依然要严格执行8号文,不能借《通知》绕道。
该机构指出,集合理财产品不同于股票,由于其可以按净值申购、赎回,决定了其价格必然围绕净值小幅波动,这也导致了其进行套利交易的可能性很小,交易行为多为满足资金的临时需求,必然难以活跃。
上述机构进一步指出,目前多家券商已开建自己的柜台交易市场。从券商柜台交易市场的初期试点来看,可交易的产品多为自己的理财产品。而上交所提供转让服务在大宗交易平台进行,这与券商柜台交易市场提供的服务类似。而在券商柜台市场进行交易,相比于在交易所交易更加不透明,可操作的空间更大,可能会更受投资者的青睐。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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