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中央财税改革小组已经成立,该小组组长为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且就在9月初,改革小组已经就财税改革议题对浙江等省进行了小范围的调研和征求意见。
他同时透露,财税系统7月末的一次全国厅(局)长座谈会也释放了改革信号。
本报记者在对浙江、湖北、云南多省财税系统官员采访后发现,东部与中西部省份在此次财税改革中的利益诉求各异,东部希望能将更多财力留在地方,中西部则期待能实现更多平衡性的转移支付。
事实上,虽然诉求各异,但营改增后各地也都面临缺乏主体税种的共同困境,下一步如何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是当前地方的共同诉求。
营改增困境待解
7月26日,楼继伟任财政部部长后的首次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到要承担起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强调财政干部要树立市场意识,突出财政的公共性。
据参加了上述会议的财政官员回忆,楼继伟表示未来财政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各地的诉求也很多。“他在会上听取了地方的一些意见,向地方财政系统释放了改革信号。”
云南省财政厅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期待十八届三中全会能有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来指导未来的改革,地方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期望值很高,更希望未来中央财政能给予云南省更多支持。
事实上,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多持有这种观点。但东部发达省份,则认为中央上收的财力过多,希望未来能将更多财力留在当地。
中央财税改革小组在浙江省征集意见时,浙江财政系统官员也表态,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已经没有主体税种支撑,希望未来调整央地财力配比时,能多考虑地方的利益。
江苏省财科所所长李豫平表示,江苏对中央财政的支撑很大,仅去年就上交了5000多亿元。他说,邻近浙江省财政收入上交比例是40%多,而江苏有50%多,江苏希望能将财力多留一点在地方。
广东省财政系统官员也在不同场合下,表达过类似的意见。广东省官员多次表示,广东省内地区差距大,粤东西北发展滞后,且人均财政支出水平远低于全国水平,希望在未来财税改革中能实现财力更多一些留在当地。
学界对此也多有争论。一方面地方政府支出日益加重,需要增强地方财力;另一方面,中国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也要求中央财力比较强大能对区域间进行平衡。
虽利益诉求点各异,但各地财政面临的困境却有相似。
浙江财政系统一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当下对营改增后的政策动向最为关注。营业税作为地方第一大税种,未来逐步取消营业税,地方将失去了主体税种,财力缺乏保证。该官员说,现在虽有过渡政策,但过渡期有多久,过渡期结束后,下一步政策又会怎么样,现在都不明朗。
地方政府在营改增中的困惑是普遍的。据本报记者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在营改增试点中,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或者不迈开大步,或者不愿将部分试点企业转交国税,极力避免营改增对地方财力造成大的冲击。
受访的云南省财政官员表示,营改增后,现在仍看不到哪个税种能发展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
对于地方主体税种建设,一些西部省份还未看清方向,但东部省份已经有相对明确的诉求。广东某地税局局长曾在地方两会上表示,希望中央能将部分税权下放给地方。
一位受访的浙江省税务系统官员也表示,希望中央能给地方更多权限,比如一些小税种开征的权力以及征收税率的设定等等。他还提及,房地产领域的好几个税种,实际上可以合并。
下放财权与上收事权的改革路径分歧
根据《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楼继伟近期的发言,财税体制改革有两点已经相对明朗,一是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二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
至于究竟是中央下放部分财权,抑或是中央上收部分事权,财权与事权的改革路径当下还未能厘清。
但无论何种路径,地方都乐见其成。多位受访的地方财政系统人士都表示,当前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现象比较突出,中央财力多,上收部分事权,能减轻地方负担。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其今年的新著《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再次强调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匹配问题。相比今年以来中央对财政体制改革的最新思路,楼的重点放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上,尤其是要上收地方部分事权,从而减少对地方财权下放。
楼继伟对事权上移的标准曾提出三个原则: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外部性越大、信息处理越简单、各行其是导致整体受损越大的事权,越应上收中央管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当前,应当把各级政府事权的划分,作为深化改革的制度设计和全面优化的一个始发环节。
贾康提醒,财税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所有地方,哪怕是最欠发达的地区,都要有足够的财力与其要履行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相匹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先处理好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问题,进而再去处理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跳过财权与事权的关系直接谈财力与事权相匹配问题,是一个误区。”他说。
前述浙江财政官员介绍,现在的事权划分只在中央和省级财政间,且分类不细致,尤其对于科技、教育、医疗、社保等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部分,各级政府具体承担多少,说得很不清楚。当前这些责任多放在基层。
前述云南财政官员建议,未来应该把各级政府的责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且要详细、具可操作性,避免在实操中互相扯皮。“把这些责任固定下来后,各级政府的责任以及相关考核,也都会比较明确。”他说。
专项转移支付过多的问题,一直饱受非议。有地方财政官员表示,专项资金较多,使得审批权都抓在上一级政府手上,审批程序较为繁琐;而且条块下来的资金,与地方急需解决的问题,契合度并不好。“未来应贯彻中央‘简政放权’的思想,将权力下放给地方。”他说。
不过,前述云南财政官员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注的核心命题还是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问题,明确这个问题之后,公共财政的建设才有可能。他进一步表示,现在官员考核多以GDP为标准,地方官员除了要保民生,还要抓经济建设,财政资金往往不够用,进而滋生出地方债困境和土地财政依赖等问题。
“这与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是相悖的。”该官员说。
李豫平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说,政府的职能需要转变,机构应该精简,否则财税改革就只能停留在小修小补的层面。另外,在制定干部考核指标时,其任期内的举债应一并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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