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有媒体刊登了文章《吉林森工关键问题澄而不清》,就吉林森工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存在着四方面的问题:其一,公司治理结构 有缺陷。买入中盐银港后,又因该公司业绩下滑而在一年内全部卖出,说明吉林森工的决策很不科学;其二,交易的真实性存疑;其三,华英木业在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之间扮演什么角色值得关注;其四,因为中盐银港在购入后当年亏损,吉林森工为了2012年公司当年效益而出售中盐银港股权,涉嫌操纵利润。
公开资料显示,中盐银港是中国盐业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人造板行业唯一一家央企控股子公司。中盐银港采用德国先进人造板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人造板企业之一。该公司资产总额22亿元,年产各种规格人造板能力达135万立方米。
据了解,今年4月,吉林森工1.13亿元转让了中盐银港26%的股权。而6个月后,吉林森工大股东森工集团战略入股中盐银港。而在去年,吉林森工还曾斥资1.65亿元增资中盐银港。
因此,有市场人士质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吉林森工为何两次收购中盐银港股份并增资,而时隔不久后却出让该股份?更奇怪的是,后来,大股东却再行买入该股份。
对此,吉林森工回应称,公司在收购中盐银港股权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国内人造板市场出现低迷,与收购之初的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而公司当时的人造板销售也遇到了困难,且在收购当年中盐银港也出现了亏损,为了减少公司损失,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及时做出了转让中盐银港股权的决定。
公告还显示,华英木业做为家具生产厂商,有向上游拓展业务的意向,经过公司的努力与谈判,双方协商按原价收购中盐银港部分股权。华英木业全称长春市华英木业有限公司,股东为两名自然人,华英木业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与公司及大股东森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吉林森工表示,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大力实施发展人造板产业总体规划及低成本扩张战略,在公司转让中盐银港部分股权后,森工集团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经过对中盐银港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市场调研,与被收购方多次协商洽谈后决定收购中盐银港。森工集团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人造板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并在适当时机注入公司,以解决关于本次并购所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告称,本次中盐银港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公司针对变化了的市场形势,经过谨慎研究,多方反复论证后决定的,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目前,森工集团持有中盐银港88.02%股权,中盐银港成为森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作者:李春莲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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