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项目最终到期前的最后一个分配日,中诚信托已向投资者宣告 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
事实上,该产品暴露的风险很久之前便已浮现,不可能如约还款已成定局,而距离退出窗口的时间迫近至此,之前长达近两年时间的多方沟通与博弈如今却仍在胶着继续,此前被认为最大的项目瑕疵,如今也被验证确实成为处置中极大的难题。
而能否在到期日保全“刚性兑付”不破,如果将本息按预期兑付投资者,那么面对高额的资金缺口,又有谁来兜底损失,更是如今最大的未解悬念。
2013年12月20日第三次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该信托专户内货币财产余额仅8634.26万元。中诚信托最终决定,仅按实际收益水平分配受益人。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中诚信托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该年度信托净收益,来源主要为振富能源的分红、处置所持股权所得价款、股权维持费、回购保证金等。
此前,中诚信托曾在2011年及2012年末向投资人进行了两次收益分配,共计分配信托净收益5.8460亿元。
但深陷泥潭的振富能源实际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便未按约定支付股权维持费,亦未提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而2013年12月20日第三次行至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信托专户内货币财产余额却仅为8634.26万元,不能够满足全体优先受益人当期预期信托净收益总额,中诚信托最终决定,按照合同规定,仅按照实际收益水平分配受益人。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结果,不论中诚信托还是投资者,此前已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因为早在2012年6月,媒体介入报道后,中诚方面便已经发布公告坦承这单项目目前的运营确实遭遇重大风险,并称将积极参与核实民间融资情况,清查资产,推动事件解决。
故事仍要从头讲起,时间还要倒回至2011年。当年2月1日,中诚信托成立“诚至金开1号”矿产信托计划,首期募集资金11.117亿,后经过二期扩募,项目总规模达到30.3亿元,其中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由代销方工商银行发售,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方面认购。
信托资金将对振富集团增资用于煤炭整合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及资源价款等支出,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
尽管表面为股权投资,但这款信托计划实际为附带到期回购条款的类债权融资,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即为融资成本,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振富将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而在信托运行期间,振富需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保证金及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顺利进行。
然而,振富能源因账外民间融资问题引发的诉讼也相继爆发,从2012年第一季度开始至去年三季度已涉及8起,资产渐次遭法院冻结也令处置执行更加棘手。
此前,振富能源已将内蒙煤矿100%股权质押至中诚信托名下,而在风险爆发后,各方商议决定将这部分资产转让变现。
然而复杂的局面再次产生,因账外民间融资引起的诉讼导致山西凯峰源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煤矿100%股权)股权被查封,山西凯峰源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煤矿100%股权的挂牌转让程序遭遇障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的信息,经过多方协调,内蒙煤矿100%股权目前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转让,转让价格共计3.5亿元,但这笔转让款实际也并未一次性到位,2013年第一季度,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缴纳105万元交易费用后,向振富能源支付了1.479亿元。
即便如此,这笔款项也不能够全部进入信托专户,其中7264.01万元需要根据山西省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用以缴纳采矿权资源价款,以换领振富名下交城神宇煤矿长期采矿权证;另外3315.45万元需要暂存至柳林县民营实体经济组织民间融资风险化解领导组办公室账户;此外的3210.45万元才归信托专户所有;最后剩余1000万元用于预留维持振富能源日常生产运营。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中诚扮演的角色实为“通道”。如今项目风险暴露,自然不愿“独吞苦果”,银信双方就此陷入博弈。
不遗余力的努力和尝试一直在进行,但时至今日,距离兑付大限还剩最后20天,如何顺利收尾妥善解决兑付问题仍未有明显迹象。如何度过“到期日”一劫,成为最大的悬念。
据了解,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渠道费用4%。
尽管在项目风险暴露伊始,有消息称工行方面曾明确表示,工行只代为推介信托计划,风险化解的主要责任在信托,工行不会出面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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