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财经评论员)
媒体报道,央行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金融市场与信贷政策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年将积极推进市政债的市场技术准备等工作,拓宽城市建设市场化融资渠道。
市政债作为一种国际通行做法,在推动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服务民生等方面作用比较明显,也有很多成功案例。不过,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有些国家就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甚至产生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值得我们借鉴。
市政债能否有效化解地方的债务风险、解决地方城市建设资金不足?在目前地方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下,还无法作出肯定的回答。首先,市政债有没有人买值得思考。从一些地区的试点看,由于回报率不是很高,市政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并不大;第二,市政债由谁来发也是一个问题。有人建议市政债应由上级政府来发,而有的人则认为应当谁举债、谁发行。到底由谁来发,管理层也在犹豫。如果由上级政府来发,下级政府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反之,则风险难以防范,规模也难以控制;第三,发行市政债获得的资金如何使用也是一个难题。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现在最着急的是新的项目建设资金从哪里来,而很少去考虑存量债务怎么化解。而对中央政府来说,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是最重要的。这就带来一个市政债筹集的资金如何使用的问题,如果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将通过市政债获得的资金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就会影响地方发债的积极性。反之,则存量债务难以减少,新的债务又会快速攀升;第四,根据国外的经验,市政债资金的使用和偿还都有严格要求,前者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后者要求必须与财政收支有良好的匹配性。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对市政债的兴趣就会大大降低。
如何才能让市政债更好地发挥作用,并被地方政府所接受?在笔者看来,一是必须加快地方债务管理立法工作;二要严格控制地方通过其他渠道继续负债,以更好地发挥市政债的作用;三是市政债的发行必须与消化存量债务挂钩;四是严格控制地方城市建设规模,特别是城镇化建设,必须主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资金只作引导,以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如果能做到这些,那么市政债不仅能够对城市建设、城镇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地方债务风险的化解,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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