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霞 黄上国
虽然东盛地产公司的股权纠纷案尚未宣判,但随着谢小青[微博]的高调反击,当年东星航空破产的内幕又有了一个不一样的版本。
“当年,受兰世立书面全权所托,我参与协调了东星航空重组的全过程。”4月2日下午,在融众集团总部办公室,集团董事
长谢小青出示了一份兰世立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也首度披露了东星航空当年的重组内幕。谢小青坦言,当时为了兰世立,其通过中航集团一退休高层,帮兰世立与中航集团搭上线,双方经过了多轮谈判后,兰世立要求政府将本打算划拨给中航集团的300亩土地及武汉市龟山脚下的洗马长街50亩地交给东星集团开发,并在重组合约签约前就将相关手续办妥。对此要求,武汉市政府无法满足,最终兰世立拒绝重组,而东星航空当时的融资渠道基本被堵,公司最终走向破产。
对此,兰世立对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称,上述授权委托是在政府部门要求下做的。而后续与中航集团的谈判只进行了一段,“未全程参与”。
中航的介入
在多个接受媒体采访的场合,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曾表示,2008年,是东星航空最困难的时候,当时东星集团旗下主要有三块业务,分别是东盛房地产,东星旅游和东星航空。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且国内遭遇冰雪灾害,三块业务都受到了较大影响,东星航空资金链十分紧张。
谢小青也回忆,当时的东星航空的情况十分危急,其负债数额十分巨大,包括长期拖欠航油费、拖欠飞行员3个多月工资、欠机场起降费和服务费等。在这种局 面下,2008年12月,东星航空总经理周永前致信湖北省、武汉市主要领导反映东星航空公司公司情况,请求政府支持。
彼时的湖北市场上,中国东方航空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均已设立湖北基地公司,但旗下拥有子公司中国国航尚未涉足。且当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 2008年12月初,在谢小青的引荐下,兰世立开始了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接触。
为稳妥和安全起见,中航向武汉市政府提出国航收购东星航空,武汉市政府须负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这种背景下,2009年1月7日武汉国航与东星航空签订《关于收购东星航空的意向性协议》。
《协议》签了以后,正值春节期间,此时的兰世立面临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即因拖欠GE公司的飞机租赁费670万美元,GE公司通过外交途径找到湖北省及武汉市人民政府要求东星航空还款,否则所有飞机全部停飞。后经政府协调,GE公司要求东星航空先期支付120万美元。
无奈之下,兰世立向中航求援。中航提出需一家国有企业及融众集团作担保,在武汉市政府协调下,由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作贷款主体,由融众集团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国航才发放了4000万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用于支付东星航空飞机租金等款项。
此后,中航组织了40多人的工作
班子进驻武汉,对东星航空进行尽职调查。
但在调查过程中,中航发现东星航空的股权结构十分复杂:东星集团原持有的40%股份被中国农行冻结;东盛地产公司所占32.7%的股份,因为官司未了被法院 查封;东星国旅所占20%的股份,抵押给了郑州机场;剩余7.3%的股份也已经抵押给了融众。也就是说,其所有股权基本都被质押出去了。
在这种局面下,中航多次要求武汉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要求, 解除东星航空公司抵押给郑州新郑机场20%股权文件,解除省科技投资公司质押的40%股权等5个问题。
针对此,武汉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协调解决了上述问题。
为何谈判失败?
不料,此时的兰世立对收购价格仍然不满。谢小青回忆,兰世立认为,当时东星航空的飞行员价格过低,航线和东星航空的招牌都应计算价值,而一些关联公司往来的混杂不清的费用也应算作东星航空的投入。
有鉴于此,在与中航谈判期间,兰世立还亲自去河南、深圳、海南寻找新的收购方。比如,2009年2月份,兰世立就邀请谢小青陪其到深圳航空洽谈收购事宜。但均未成功。
最终,兰世立继续与中航谈重组。不料,在正式签约前,兰世立反悔,“他找政府要求,武汉市政府要将武汉龟山脚下洗马长街50亩地交给东星开发,并要将规划0.8的容积率提高到4.0。此外,其还要求将中航建设航空基地800亩划拨土地中的300亩在签约前划拨给他”。
谢小青说,政府方面和中航方面本已答应其相关诉求,但兰世立一定要求在签约前完成划拨手续,这个要求政府无法满足,因不符合政策规定,“土地要进行招拍挂”等程序。
如此局面下,谈判破裂,而兰世立再无其他融资渠道。重重压力之下,2009年,东星航空宣告破产。
“事实上,武汉政府方面承诺会支持兰世立继续做大做强旅游事业,国航承诺让东星航空做其购票系统总代理。”谢小青说,如果当时接受国航重组,东星航空会有一线生机。
不过,针对上述说法,兰世立表示否认。其指出,中航在意向性合作协议中,提出以不低于高盛的价格收购,按照与高盛的谈判,即国航应以8-9亿元的价格,收购东星集团的25%-30%的股权,但实际最终中航的合约是以1元收购100%的股权。
针对兰世立1元收购100%东星航空的说法,多位接近重组人士透露,中航作为一家国企,收购民企,要求一个干净壳资源。在东星航空收购中,中航要承担东星航空5.4亿债务,给兰世立本人1.4亿元现金,2000万元的职工安置费,再加上其他费用,共8亿多元。
兰世立回应称,自己并未向国航要求借款,这是中航方面应支付东星航空5000万元的签约保证金。但后来,中航方面将其中2000万支付给了高科公司,后来又支付了2000万元给东星航空。对此,兰世立表示不满,此后,再也没有参与任何谈判。不过,谢小青称合同中没有保证金一项。
目前,东星航空重组流产原因是什么,双方各执一词,真相还需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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