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定并推出配套制度,保障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顺利实施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负责人22日就新三板的并购重组、融资、监管、成交情况、准入标准五大热点问题给予了回应。
近期,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收购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收购重组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收购重组办法》正式公布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功能将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谈及“新三板”并购重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制定并推出配套制度,在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停复牌、内幕知情人报备等方面明确业务流程,保障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顺利实施。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在制定关于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的相关指南,待《重组办法》正式颁布后即公布实施。该指南会对内幕知情人的范围、需报送材料以及报送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为公司提供了相关操作指引。
谈及“新三板”融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投融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并创造条件为挂牌公司提供多种融资便利,包括优先股、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将陆续推出, 以进一步丰富挂牌公司的融资渠道。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立了以“小额、快速、灵活”为主要特色的普通股发行制度。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事后备案为基础,不设财务条件,也不限制发行间隔,发行人可以通过路演、询价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可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机制设计灵活便捷。
他同时介绍,现有挂牌公司自挂牌以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累计发行股票146次,融资总额38.87亿元。目前市场融资功能已得到初步发挥。除发行股票融资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中小微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的整合作用及对挂牌公司的信用增进作用明显,挂牌企业获取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间接融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现有挂牌公司挂牌以来实现间接融资合计67.56亿元,以银行贷款、1年内短期融资为主。
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交易并不活跃,究其原因,该负责人表示包括挂牌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可流通股份不足、投资者以长期持股为主等。
“从市场的定位和特点看,不能拿主板的交易量和换手率来衡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为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不以高换手率为目的。”他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完善市场功能,有效推动投融资的对接,为投资者更加高效便捷地参与市场创造条件。
曾有市场人士认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监管很宽松,甚至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对此,该负责人予以否认。他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市场化的理念,并不是放松监管,更不是监管缺失,而是更多地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已建立起了五位一体的监管框架。他同时透露,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率。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配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披露合规性监管为主线,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为抓手,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为核心,以派出机构事后查处为保障,以问责惩戒为制约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对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准入标准是否过低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准入条件只是最低要求,在此基础上,股转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申请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要求企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和市场进行判断和选择。此外,基于自身利益与企业质量、成长性的紧密联系,主办券商会建立自身的遴选标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市场化原则,把挂牌企业价值判断的主动权完全交给市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敦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构建诚信披露、理性投资的专业化机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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