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8日发布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的公告。其中,中投信托被指出2011年以来,为“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行信托计划融资9.4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3.49亿元。
针对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中投公司有关负责人19日通过媒体表示,中投公司目前已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针对中投信托存在的问题,中投信托完善了相关业务指引,加强了对房地产信托项目的准入管理,目前已收回资金6亿元。
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若要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向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则该房地产项目需满足“432”标准,即房地产开发项目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齐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应达到国家最低要求30%,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但近年来为规避监管部门对于房地产融资的严格审核,房地产信托“假股真债”的形式。所谓“假股真债”,主要是带有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期后由融资方回购信托公司此前入股的股权。
不过,业内人士告诉大智慧通讯社,今年来,信托公司对房地产信托风险把控非常严格,对于此类“假股真债”形式也在规避。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核:孔驰/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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