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海通证券前研究员黄天定在任职期间对待本职工作态度消极,却铤而走险干起了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行当,并且上演老鼠仓交易,最终得不偿失,不仅将自己68万元的违法所得如数上交,还遭到了证监会400万元的重罚。
借他人账户违规交易
证监会调查显示,黄天定于2005年6月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07年11月14日至2010年1月18日黄天定任海通证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期间,利用国信证券上海市北京东路营业部和华泰证券上海市陆家嘴东路营业部开立的“赵某娟”账户、联讯证券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营业部开立的“鲁某花”账户以及东兴证券上海市肇嘉浜路营业部开立的“秦某英”账户买卖“中国神华”等股票,交易金额19.6亿多元,盈利共计578万余元。
2008年5月8日黄天定与张某春签订协议,约定黄天定向张某春借款,用途为投资A股市场。协议同时约定,张某春委托重庆信托在华泰证券上海市陆家嘴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重庆信托证券账户)作为黄天定进行股票投资的操作账户。
2008年5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黄天定利用重庆信托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金额为6.2亿多元,亏损共计509万余元。经合并计算,上述四个账户盈利共计68万余元。
老鼠仓交易现原形
据了解,黄天定在违法行为期间,经常打探各种“消息”、“题材”,并且与公募基金经理上演哥俩好,利用未公开内幕信息交易,实现共同致富。
证监会查明,2009年4月至8月,黄天定操控“赵某娟”、“鲁某花”账户先于或同步于海通证券自营业务买入并先于后者卖出“创兴置业”等股票3只。
此外,2009年11月2日至4日,黄天定利用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某泄露的该公司旗下基金将要重仓买入“福星股份”的未公开信息,操控“鲁某花”账户对该股进行交易。
而事实上,国海富兰克林黄某不仅泄露公司旗下基金持仓情况,同时自己也进行老鼠仓交易。
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在2011年发布的公告内容,国海富兰克林原基金经理黄林,因涉嫌老鼠仓,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罚款30万元。当时监管部门从黄林的电脑中复原出了其通过MSN对外泄露公司持仓股票的全记录。
证监会认定,黄天定利用“赵某娟”等四个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黄天定违法所得680103.85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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