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项目,不能以一锤子买卖的眼光来看,而应随着企业成长,持续地为企业服务,让资本 和实业长久的结合起来。做市商的建立,根本目的是促进中小企业的产融结合,使中小企业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快速发展。”西部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王克宇对记者表示。
新三板就像“菜市场”
“创业板就像联华超市、7天便利店,而新三板则如菜市场,大家都卖蔬菜瓜果,一般联华、7天的东西包装更好看,但是菜市场的蔬菜瓜果销量依旧很高。因为存在价值发现,价格、质量、需求都是消费者考虑的因素。资本市场是同样的道理。”已经挂牌新三板的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章宇舟向记者如此阐述。
章宇舟说到:“公司去年开始进行股改,年初顺利挂牌新三板。中小企业现在发展困难,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可以融资的机会。虽然现在新三板基本上没有交易,还不够活跃,但是其注重企业的规范治理。我们看中的是新三板创建的统一信用体系,有助于优秀企业在未来脱颖而出,给公司未来带来机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新三板”挂牌公司达811家,总股本约280.2亿股,总市值约1900亿元。仅2014年上半年,新增挂牌企业400多家,达到目前挂牌企业总数的一半左右。
王克宇对此向记者表示,新三板上半年趋势火热,大背景是股转系统公司的新三板扩容政策引导,具体来看,企业的认可程度比以前提高很多。另外、券商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新三板场外市场的投入力量。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新三板2014年上半年挂牌企业数量呈井喷式增长。
最新数据也表明,截止到2014年7月29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了887家,年内挂牌公司突破1000家的规模指日可待。
就浙江省而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政府优惠补贴政策的驱动以及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对新三板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企业上新三板的热情高涨。
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张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企业的审核通过率近80%,就上半年以来,在浙江省范围内已经为10多家高新企业提供法律梳理和法律支持,并且成功挂牌新三板。
张琦进一步表示,现在基本上按照IPO的要求对企业进行法律梳理,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和规范要求比较严格。虽然有些中小企业的内部治理及财务等等问题比较混乱,法律审核可能要有8个月,但现在受各种利好因素的驱动,浙江省的企业对于上新三板的意愿还是比较强的。
“虽然现在新三板很火热,但挂牌在新三板的企业肯定不会在未来都发展的非常好。”王克宇同时向记者表示,在未来新三板的发展可能会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优秀的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到深沪交易所升级转板;另一个方向则是像纳斯达克一样,在新三板内部按挂牌企业的规模与质量形成精选市场、一般市场和初级市场。
新三板带来资本力量
记者根据市场上的交易数据统计发现,目前新三板的交易数据基本在2000万左右,相比于半年前550万左右的交易金额,有了较大提高。而随着2014年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激增,整体新三板市场的交易金额和交易的股票数量都在扩大。
而根据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的相关统计,新三板发布定增预案的企业达近百家,含待实施定增计划总募资额达84.24亿,远超2013年水平。上半年已实施的定增融资额达45.80亿元,为2013年10.02亿元的近五倍。
王克宇对此表示,随着新三板市场的规模发展的越来越大,交易的股权金额和数量在逐渐扩大,尤其是做市商制度即将推出,即使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减小了财政补贴或干脆取消了财政补贴(比如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9月份后就将取消新三板挂牌补贴),挂牌的企业的数量仍在扩大,说明广大中小企业对新三板很认可。
王克宇进一步指出,对于券商来说,推动新三板项目,主要并不是为了收取百万左右的挂牌费,而是更看重和挂牌企业的未来一系列发展。如挂牌后,给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方案,包括定向增发、私募债、引导PE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等,甚至在以后挂牌企业转板到创业板或主板的时候,作为承销商,给企业提供IPO以及上市之后的一系列再融资服务。
章宇舟也向记者表示,新三板的门槛低,企业种类会比较繁杂,所有企业的发展前景让市场决定,而这正是市场化的内涵所在。新三板的投资者多为机构,交易价格也是市场化的正常价格,有创新的内容和潜力在,开拓了一个垂直的企业门类,市场将来会比较繁荣的。
“公司现在挂牌新三板,后续会继续完善企业治理,结合自身与新三板的相关发展情况,可能也会发行私募债等形式来融资。规范的内部治理和信息公开,肯定会有被资本发现的可能。”章宇舟对新三板的未来效应抱有期待。
上海鸿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陶小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按照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的结构来看,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对中国资本市场结构将会产生较大影响,但就目前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来讲,质量参差不齐。新三板是否成为活跃、健康合理的资本市场,还要看新三板企业质量以及行业的发展前景。
券商做市能力有待市场检验
根据记者了解,中国资本市场上,创业板和主板的股市交易一直采用集合竞价制度,运行多年,比较成熟,优点是会在开盘和收盘环节形成开盘价和收盘价,增加系统自动匹配成交功能。
而中国的市商制度从2001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初步建立,并完善发展至今,其优点是双边报价,提供市场流动性,价格发现功能较强。
目前,新三板的交易模式为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预计8月份推出做市商制度,年底将推出集合竞价制度。
西部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王克宇对记者表示,做市商制度存在着价格发现,提供流动性等天然的优势,这对于目前的投资门槛会不断提高较高,交易活跃度不能和创业板主板相比的新三板市场来说,是尤为需要的,而且资本市场的管理者也正是打算利用做市商制度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陶小飞也指出,中国资本市场虽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但不能固步自封,对于新三板采用做市商,一方面是增强新三板的活跃程度,另外一方面也是政府为了给予三板企业更大的信心,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三板市场中来,从而建立合理的资本市场结构。
8月即将推出的做市商制度备受各界期待,但是在为企业估值方面,其采取的“1对N”形式下,不同券商对于同一家企业的估值判断是否合理、寻找企业投资对象的能力是否足够等仍成为市场上众多人士的疑问。
王克宇对此表示,做市商为企业估值,简单来说,首先是行业相对估值,也就是说根据历史数据,给企业所在的行业确定一个市盈率或市净率水平;其次,是个股估值,也就是从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杠杆水平进行一般调整、然后再从公司的治理团队、行业所处地位和内控是否健全角度等进行特殊调整。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家券商对每个企业的行业发展、包括该企业自身未来的发展,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估值出现差异是很正常的。我认为,能最客观的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程度的价值是合理的价值。”王克宇向记者表示。
“多种模式的共存对企业而言肯定是有利的,现阶段券商和投资机构应该占据着主导因素。目前做市商制度还是刚刚开始试水,对于其模式是否成熟,仍待市场的检验。”陶小飞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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