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28日电(记者罗捷)从7月中旬至9月底,辽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超过一万户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抽查内容包括企业报送和公示的年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公示的相关信息的及时性,通过登记的依据或经营场所能否取得联系等。
7月中旬,辽宁省工商局依法组织企业年报不定向抽查名单的抽取,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按照法定的最低限度3%的比例,抽取了13200户企业。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实地检查或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书面检查等方式,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门审计,全面核查企业年报和其他公示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抽查结果通过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向社会公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公众监督。
辽宁省工商局提醒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和接受检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被抽查到企业,拒绝接受检查或以各种理由规避、阻挠检查的,将严肃追究,并通过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公示其配合检查情况。
作者: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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