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报道 > 要闻快报
宏观 | 金融 | 公司 | 产业 | 财经人物

证监会给予皖江物流警告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天弋

  中国证券网讯 皖江物流7月31日晚间公告,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皖江物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消除了退市及暂停上市的风险警示。

  公司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因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证监会查明皖江物流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1、皖江物流2012年虚增收入4,550,546,404.97元,占2012年年报收入的14.05%,虚增利润255,853,505.71元,占2012年年报利润总额的51.36%;2013年虚增收入4,603,540,216.10元,占2013年报收入的13.48%,虚增利润233,966,308.60元,占2013年年报利润总额的64.64%。2、皖江物流未在2011年年报披露淮矿物流为华中有色、上海中望、中西部钢铁、溧阳建新制铁有限公司、溧阳昌兴炉料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16亿元的动产差额回购担保业务。3、2014年淮矿物流向中西部钢铁等公司提供共计2.2亿元的最高额担保,2013至2014年淮矿物流为江苏匡克等8家公司承担最高额为13.05亿余元的动产差额回购担保。皖江物流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其中1.56亿元动产差额回购担保事项也未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4、2013年皖江物流未按规定披露淮矿物流与福鹏系公司30亿元债务转移情况。

business.sohu.com false 中国证券网 https://ggjd.cnstock.com/company/scp_ggjd/tjd_ggkx/201507/3514470.htm report 1369 中国证券网讯皖江物流7月31日晚间公告,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皖江物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消除了退市及暂停上市
(责任编辑:杨明)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