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天晚间获得的消息显示,华润公司最新声明再次强调,“公司治理要依法合规”。华润表示,(若)以公司董事会名义(“承董事会命”)发布公告,且公告涉及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及股价敏感信息,公告就必须先经董事会讨论。
目前,
华润是万科(0000002.SZ)的重要股东,且在万科的11位董事会成员中占有3个席位。就在今天下午,华润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万科与深地铁的合作没有经过董事会的讨论与决议。但万科方面强调说,“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无需事先通过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万科也表示,此份与深圳地铁集团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仅为对拟议交易的初步意向。
作者:吴丹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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