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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切合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国情
《中国经营报》: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你提出社会转型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到现在“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一个主流名词,你现在最大感受是什么?
李培林:我很振奋,社会学界也很振奋。这说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巨大的社会变迁对社会发展理论提出了新的需求。现实要求我们认真分析当前社会结构变化的特征,对新的形势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判断。
《中国经营报》:能不能谈一下“和谐社会”提出的过程?
李培林:很多人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其实这个目标在十六大报告中就提出了,当时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要“社会更加和谐”,其他还有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目标,社会只是一个方面。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的五种执政能力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讲话,把“和谐社会”的特征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2月21日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又强调要加强对“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社会稳定”等方面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外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这说明“和谐社会”的理论,还要有一个随着实践而不断发展和丰富的过程。建设“和谐社会”问题的提出,从十六大的一句话,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一大段话,再到现在已经成为一篇大文章,主要是因为它切合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国情,高层和百姓都很关注。
中国社会发展出现的深刻变化与不和谐因素
《中国经营报》:那么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哪些深刻变化和不和谐因素?
李培林:从社会结构变化来看,当前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等都出现一些新的特征,贫富关系、劳资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也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另外在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也出现一些需要面对的新问题。这些关系和问题,必须以“和谐社会”的新观念重新梳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们今天面对的主要问题与过去相比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改革初期,我们主要是要解决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的问题,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是过去所不曾有的在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很大利益差别,强调公平、公正、共同富裕;改革初期,我们更多地注重经济总量指标的增长,而在今天,经济和社会之间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愈来愈需要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改革初期,我们是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而且开放主要是在经济领域,而在今天,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波及我国社会的所有领域;改革初期,我们比较侧重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而在今天,我们愈来愈迫切地需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些都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和发展的新时期。
《中国经营报》:你能具体分析一下当前中国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关系的变化吗?
李培林: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个时期干部队伍不太稳定,曾出现过下海经商的热潮,出现过“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等“脑体倒挂”的现象,现在已经基本扭转,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声望和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另外一些新兴的社会阶层,如私营企业主,在为国民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一个组成部分。
工农基本群众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增长也都有了较大改善。但也出现一些引起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的问题,如农民收入多年增长较缓的问题,部分工人的下岗失业问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有的处理不当还造成激化。2004年在这些方面调控力度显著加大,如农业税的减免、粮食补贴、清偿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扩大就业等,这些措施有了明显的效果,农民收入自1997年以来首次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自1991年以来首次扭转不断攀升的趋势。这说明,社会领域与经济领域一样,也需要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
“经济改革应引入社会变量”
《中国经营报》: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关系的不和谐对于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李培林:我认为影响是很大的。当然我也有些经济学界的朋友,与我的看法有些差异,如有的认为不应过分强调收入差距扩大的危险性,不能用情感代替理性,公平和效率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公平的某些缺失是提高经济效率必须付出的代价,经济增长是挣钱的,社会发展是花钱的,先要把蛋糕做大,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但我认为,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不是这么简单。
中国目前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即经济体制上向市场经济转型和社会结构上向工业的现代化社会转型。这两个因素叠加重合,加上13亿人口的巨变,因此可以说在世界现代化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在这个过程中,人口的众多、密集和资源的约束,都要求我们不仅要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当然两者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处理的。
经济的逻辑是效率优先原则,而社会的逻辑是利益关系的协调和均衡,这是我们分析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逻辑。目前中国经济改革正在整体稳步推进,国资改革和金融改革成为诸多经济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关键性经济改革最终都要触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问题,已经超出了纯粹的经济范畴。应该从社会深层次逻辑来厘清经济改革的思路,要在效率逻辑的曲线和利益均衡逻辑的曲线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契合点,否则从效率逻辑出发制定的改革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被改变或扭曲。2004年掀起的国资改革大讨论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单就这场讨论如此热烈,公众参与程度如此广泛来看,就说明公众非常关注国企改革中利益群体关系出现的不均衡问题,这种不均衡反过来又成为国资改革的阻碍因素。
《中国经营报》:我们应当如何处理当前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关系的不和谐现象?
李培林:解决利益关系有很多直接的方法,如税收、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其他转移支付等以公平为目标的再分配制度。但这些措施也需要很高的社会管理技术,在市场经济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的条件下更是如此。但只要我们对形势的判断和存在的关键问题能够达成共识,这些问题是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如近期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就业、保护农民工权益、扶助农村儿童就学的措施,都有了明显的效果。
上述直接的利益调整其实比较容易看得见,使不和谐的问题得到缓解和解决。但透过表层的利益关系,我们可以发现到还有一些深层次的不和谐的东西没有被人们重视。如转型期内的利益群体正在出现的价值观念多元化迹象,这种价值观念的不和谐现象可以说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在社会的转型期,增强价值认同是比利益关系调整更艰巨的事情,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也是更为重要的。
“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
《中国经营报》:你如何评价和谐社会对于中国发展战略的意义?
李培林:中国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关键发展阶段,这种情况就像20年前,许多人不相信中国人能搞市场经济一样。然而,20年后,中国市场经济的步伐非常稳健,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从西方国家工业化的进展来看,都经历了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阵痛。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国正在走另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中国领导人和全社会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这表明中国现代化经过20年的市场经济建设后,正在步入一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
当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不是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矛盾的,而是紧密联系的,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是由发展本身提出来的,是对发展理论的深化和完善。
《中国经营报》:建立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异同?
李培林:构建和谐社会将更为复杂,因为它已经超出了单一的经济领域,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引入社会变量会更多。市场经济在提出之前,已经有很多充分的讨论和较深入的研究了,经过了20多年的实践,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制度体系才基本确立;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制度体系的形成,也要通过一个相当长的探索和实践过程,理论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中国经营报》:你觉得构建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什么?
李培林: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系统中,我们要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社会和市场的关系。而在2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人们已经比较清晰地理解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已经深入人心。现在和谐社会给我们提出的挑战是,怎样厘清和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比如政府如何管理社会的问题,以前社会管理基础主要是单位制管理,单位管理了许多日常的生活,但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的基础向社区转变,这样社区建设就成为一个新问题。再比如对那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过去按照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造成效率低下,但完全按照市场逻辑管理,又造成公共产品和服务性质的扭曲,这就需要管理方式的改进,这是一种新的挑战。要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处理好经济效率和社会目标的关系,这个问题处理好了,和谐社会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发展本身提出的一个新课题,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制,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支柱。
(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