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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执行官,是美国人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时的产物。CEO是根据美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出发,企业的主要股东所任命的一个向董事会与投资人直接负责的人。
中国职业经理人正处于中国企业管理阶层市场化的方向转变时期,无论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还是国家经济主管单位和企业主个人都要认清职业经理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所体现这样的变化。
就在前几个月,国内多家媒体举行了“中国到底需补需要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对中国企业发展到底有没有作用。
目前在我国,许多创业型企业家事实上已经在扮演CEO的角色,承担着比一般的经营者大得多的责任。像春兰的陶建幸与海尔的张瑞敏都是从企业起步时做起,一步步带大企业的创业者,他们的思想、认识与行事风格对企业有着相当明显的影响。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的陈江认为:CEO主要是负责一个企业的运营层面上的工作,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上有着很高权力,因此CEO制度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法律环境与企业本身的透明度。但是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晰,资产所有人缺位,责权利相分离,而且也不具备较好的企业透明度,如果国企在CEO的设置、任命上过于草率的话,容易出现任命机构给予的权利过大,不利于大股东控制企业的运营。或者干脆出现任命机构不给予CEO相应权利的局面,这样的CEO就只是个虚位,起不到相应的作用。”
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司长马建堂博士也曾提出过相似的观点:“CEO兼具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某些职权,在美国很流行,但是这与美国企业的股权高度分散有关。而目前国有企业经理和董事会成员过度重合的现状较严重,CEO这一职位无疑会使权力过分集中,不利于减少董事会对企业内部的干预,也不利于减少经理特权,从根本上说不适合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国内除了国有企业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或是私企,其中不少企业打出了CEO的名号。因此,中国要不要CEO呢?张杰贤以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几种商务职位的演变,对此作了解答:“过去,我们叫‘厂长’的人,在80年代中后期成了总经理,在9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又有了总裁。CEO这个概念是在1999年前后,随着互联网的浪潮兴起的,实际上,在我的认识里面,我觉得现在中国企业的问题关键不是需不需要CEO或是其它的职务,而是如何设定他们的权力范围。”
去年,不少美国企业的CEO纷纷落马,因此2002年被媒体称为是“CEO下马年”。其中原因很简单:收入过高、权力过大但是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发展。
某跨国公司一位负责薪酬福利制度的经理说:“CEO的收入应该是与其业绩挂钩的,如果企业的股票一直走低的话,那么这个企业的CEO所面临的可能就不止是收入的问题了,他还得面临是否要放弃期权甚至走人的选择。这就是所谓的责权利统一。”
有专家指出,在中国,CEO“收入高、风险低”的问题并没有表现得那么普遍。相反,中国具有CEO名号的经理人却需要面对“责权利”不明确的困惑。
比如说,从收入上讲,国内的众多CEO大多是十来年扎扎实实打拼出来的。因此,他们的收入与其所负责的董事会对他们的认可程度与贡献是息息相关的。但是,根据跨国人力资源公司华信惠悦在早先做的调查,结论是中国的CEO的底薪收入仅在被调查的亚太区12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倒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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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