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 气 化于2007年1月22日收悉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股权质押及解冻事项的通知》,集团公司于2005年10月将持有的公司 国有法人股2533万股予以质押冻结,用于借入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4500万元 综合授信。
    2007年1月18日,集团公司将持有的上述2533万股全部再次予以质押冻结, 用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4000万元综合授信,质押期限为自2007年1月18日至 债务清偿之日止。
    上述有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经过上述质押和解冻,集团公司已办理质押的 股份为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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