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状告“工行每月逢31日不计息”又出现新发展,目前,工行已悄然改变传统计息方式,每月31号也将计算利息。而记者了解,目前沪上各银行对31日是否计息,规定不一,虽然存款基准利率由央行统一制定,但由于计息时间标准不一,在不同银行存同期限、同金额的活期储蓄,所得利息可能并不一样。
此前,工商银行在计算利息时逢大月的31日忽略不计的情况鲜为人知。去年年底,发现这一问题的北京市消费者段先生将中国工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方面支付少付的利息,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中行、建行、招行、华夏等银行的活期储蓄仍按360天计算利息,而中信、浦发等银行,则按每年实际存款日计算利息。
记者了解,目前央行对计息方式并未有统一规定,商业银行储蓄按360天计息的方式已经沿用了40多年,原因是历史上一直是手工操作,为了便于计算,一年中不分大小月,均按360天计算。
由于储蓄利息是以年息计算,月息、日息是从年息里派生出来的,所以储户如果存款满一年,就不会存在按日计息少付5天利息的问题。
法律界人士称,在目前商业银行普遍进入电子化操作阶段后,按照客户实际存款天数计息,更科学、更有利于维护储户利益。
外资行“入乡随俗”活期存款按360天计息 计算利息时将“31日”忽略,国内银行活期存款长期以全年360天计息。据记者了解,汇丰、渣打、东亚和花旗等四家已开展全面人民币业务的外资法人银行,也沿用这一计息方式。
由于去年有消费者发现工商银行在计算利息时将“31日”忽略,一年下来少付不少利息。业内人士称,早年出于人工手工结算方便的需要,银行一直采取全年按360天计息的方式,无论大小月每月均按30天计息。随着电子结算全面代替手工结算,使按照实际天数结算成为可能。东亚银行一位高层表示,目前外资银行在内地也以全年360天计息,出发点是为“入乡随俗”,而不是要侵犯客户利益。沙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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