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内显示器制造企业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彩虹股份”)表示,该公司近期接到一份起诉讼,美国Crago公司等集体诉彩虹股份等21家彩色显像管(CRT)制造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合谋控制市场,导致了Crago等公司支付的费用超出了由竞争市场所确定的价格,因此要求为自己的损失获得三倍赔偿。
Crago等公司已把起诉书递交给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法院,而该法院已受理了该诉讼。根据法院起诉书,Crago公司等自1995年1月1日至今从彩虹股份等公司直接购买CRT。
由于平板电视的销售不断增长,CRT的需求萎缩。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全球的CRT销售仍然相当强劲,今年的销售额估计将达到44.3亿美元。我国是CRT生产大国,也因为有着强大的出口量,经常遭到各种纠纷。
1988年和1992年,欧盟委员会两次受理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并于1995年8月对我国彩电开始长达40个月的反倾销调查,致使中国出口欧洲的彩电逐年减少,最后完全被赶出欧洲市场,直到去年才被解禁。2003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又初步裁定,12家中国企业出口至美国的彩电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高达27.94%到45.87%。
彩虹股份表示,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或裁决。公司正在向有关方面包括美国律师咨询应对措施。该诉讼的结果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上的影响尚不清楚。彩虹股份预期2007年全年转盈为亏,亏2950.23万元人民币,该公司2006年则有净利润1969.69万元人民币。
作者: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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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