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243,24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2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年3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3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特别承诺事项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改至今,各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转增后股本结构情况见下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过其他的股本结构变化。
资本公积金转增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单位: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各股东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股本结构情况: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王东梅女士。经保荐机构核查,本公司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昆明机床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继续实行限售安排。昆明机床董事会提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243,24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3月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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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