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有法律保障的成熟市场恰恰是海外投资者最看中的投资条件之一,
而反垄断法意在保护竞争、构建公平自由的市场秩序。
8月30日,《反垄断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50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将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这部新法律首次涉及了能源、电信等支柱性行业,《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另外,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明确提出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9月1日,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2007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网和工商银行占据了前几位。
从这个排名可以看出,占据前两位的企业都属于石油石化行业,而这种情况正是由于垄断造成的。
在石油行业,国家出于对能源开发的保护,基本上将国内所有的石油开采和炼制能力都纳入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旗下。大集团垄断了国内全部的炼油能力后,形成了对成品油供应渠道的完全控制(即油源垄断)。
由于在零售市场,两大集团和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是竞争关系,所以两大集团就可能利用其在批发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对非石油石化系统的石油产品经销商进行排斥,以达到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目的。
而在中石化、中石油之后的国家电网、工商银行同样拥有类似的垄断地位。
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它们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但有些方面现已渐渐不适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也期望通过出台《反垄断法》多形成一些良性的竞争,打破原有的行政垄断,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在北京海淀区用友软件的新办公楼里,公司总裁王文京对于《反垄断法》的表决通过感到十分欣慰。因为在《反垄断法》中,明确提出了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应进行两种审查。
早在2006年初,身为人大代表的王文京就呼吁,国际寡头企业已经并正在利用其资本优势,控股或收购国内一些经过多年发展逐步成长起来的各领域龙头性的科技企业。“他们这样做不仅可以消灭竞争对手,而且可以快速占领中国市场。”
事实上,从美国凯雷并购徐工、法国赛博并购苏泊尔,再到最近法国达能与娃哈哈之间并购纷争,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引发垄断争议的问题正日渐突出。
2006年,中国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规定对恶意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监管。再加上日前表决通过的《反垄断法》,这些都给我国本土企业在融入全球化市场时,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
但有一些外国投资者担心,这些法律法规将把他们挡在这个全球增长最快市场的门外。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贸专家赵晋平认为,《反垄断法》一方面是对外资并购行为的规范,同时也是对外资并购的保护。
有法律保障的成熟市场恰恰是海外投资者最看中的投资条件之一,而反垄断法意在保护竞争、构建公平自由的市场秩序。(来源:赛迪网-中国计算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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