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供热价格,增加专项补贴资金,继续税收优惠
“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热价也不应该完全市场化。但是改变目前一刀切的定价方式,政府逐级放权,也是热价改革过程中的一个趋势。”戴彦德表示。
针对我国热电企业价格倒挂、全面亏损的问题,近日,发改委发布通知,采取价格、财政、税收等措施缓解热电企业的困境。
通知称,将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并增加财政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继续对供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这个通知一出台,今年各地的供热价格肯定都要涨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表示,尽早出台这个通知,有利于保护热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今年冬季企业和居民用暖需要。
通知也要求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调整供热价格需要听证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
长期从事供热研究的中国供热网总经理杜洪波曾做过测算,目前北京市居民采暖费平均价格为23.22元/平方米/季。按人均住房面积50平方米计算,采暖费1161元。2007年北京市居民月平均收入3322元,在全国排名第二,采暖期的每月热费支出也要占到月收入的10%左右,对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省市来说,对于居民生活影响就更大了。
杜洪波认为,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是肯定需要听证的,只有非居民供热价格可以直接调整或通过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热价也不应该完全市场化。但是改变目前一刀切的定价方式,政府逐级放权,也是热价改革过程中的一个趋势。”戴彦德表示。
据悉,为逐步理顺供热价格机制,今年山东省下放了供热价格定价权,允许各市按照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缓解供热价格倒挂现象。而此前,供热定价一直是由省里决定的。
“各地煤价上涨幅度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承受力也不同,逐级放权,可以因地制宜,照顾热电企业和居民生活两方面的需要。”戴彦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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