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4月8日讯 有媒体报道称物业税即将在京沪深渝等重点城市开通,然而,这一消息却被有关人士否定。有关人士称,中央政府即将开征的是房地产特别消费税,而非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
然而,资料显示,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为开篇评论,连续六天播发评论,抨击高房价。
随即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也都对高房价宣战。这些是否都是为物业税开道?
截止到目前为止,是否开通物业税仍是个谜,而目前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特别消费税”的具体细节仍不清楚。
传特别消费税方案:
一.对于房地产企业,价格高于正常计税价格(开发成本+合理利润20以下)的,税率0%,高于合理利润20%但低于50%的,按销售价格10%征收,高于50%但低于100%的,适用15%,高于100%但低于200%的适用25%,高于200%以上部分,适用35%。
二.对炒房的,出售唯一家庭住房,5年以上免税,出售家庭拥有的第二套,税率20%,出售家庭拥有的3套以上的,税率50%。
三.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第一套,税率为零,购买两套以上的,税率30%。(以上为摘要)同时规定,政府买地收入85%上缴中央金库。(来源: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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