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效果,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结合新能效标准实施,对高效节能空调补贴推广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通知》明确,高效节能空调补贴推广政策从2010年6月1日起再延长一年,中央财政将按新能效标准对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产品继续给予补贴,实施期限到2011年5月31日。补贴产品范围为额定制冷量7500w及以下的机型。根据新能效标准实施后,1、2级能效空调与3级能效空调的成本差异情况,补贴标准调整为150-250元。同时,将研究适时推广变频空调。
自2009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以来,高效节能空调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产品整体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对促进节能减排、拉动国内消费、推动产业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幅度提高空调产品能效标准,推广普及高效节能空调,根本改变了我国低能效空调消费占市场主导的局面,使我国空调能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初步测算,随着高效节能空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若用5年时间实现在用的低能效空调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空调,每年将节电45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