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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澄清房产税传言 商业地产一直征房产税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魏喆
2010年06月09日16:18

  搜狐财经讯 今日有香港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已经开始对商务办公楼、商业地产等非住宅类房产开征房产税,成为首个向非经营性房产征收物业税的地区。对此北京地税局解释称,北京一直以来都对商业和写字楼征收房产税,并非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对商业和写字楼以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为税基,1.2%的税率。而对于住宅类房屋则免税。北京市地税局也是遵循这一税率对经营性地产进行收税。显然,“北京成为首个向非经营性房产征收物业税的的确”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财政部财政科学所副所长刘尚希接受搜狐财经采访时也证实,北京对商务写字楼、商业地产等一直在征收房产税,商务楼和商业地产均属于经营地产。

  房产律师向搜狐财经介绍说,目前北京的商务写字楼和商业地产租赁过程中一般还要收取租金12.5%作为租赁税。地税局每年分两次征收房产税,分别是在每年4、10月份的前15日内。

  对于目前国家正在酝酿对住宅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北京地税局表示并不清楚,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搜狐财经/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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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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