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试图“绕开”矛盾的《社会保险法》又一次被逼到了墙角。
本报记者获悉,《社保法》草案将于今年10月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某些因素,原定今年6月上会审议的《社会保险法》一再错过6月、8月的审议机会,不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如果10月上会审议,该法年内有望出台。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各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统筹层次、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险法》有基本大法之称,是一部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关乎每个公民的福祉保障的法律。但是,从《社会保险法》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算起,在立法路上已经迂回跋涉了16年。
“假设社保法明天就出来,我们就应该欢欣雀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社保法的立法应该是把制度往前推一步,而现在“连一寸都没有”。
郑秉文担心的是,对于有些惯性形成的制度,如果不借此次立法的机会进行改革,很可能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成为以后进一步改革的障碍。
“如果社保法按照现在的草案出台,我作为一个研究者,觉得很可惜。”郑秉文认为,目前的社保法草案仍然面临提高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两大难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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