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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应建立新股发行清污机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邓聿文
2010年12月17日04:29

  马克思曾说过,资本家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冒上绞刑架的危险。这话用在中国证券市场或许也不为过。自1990年建立起股市来,种种造假丑闻不绝于耳。最新一家涉嫌造假的企业是胜景山河,根据《每日经济新闻》的调查,这家企业的IPO整个是一虚构。

  《每日经济新闻》的调查直击胜景山河IPO的一系列“软肋”:黄酒产品难觅踪迹、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但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却已通过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发审委的层层审批,计划于今天在深圳中小板上市。

  胜景山河还未上市就被曝出涉嫌造假丑闻的事说明,一方面,社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比以前趋严,因为若放在几年前,这样的事即使被曝光,怕也是在企业上市后;另一方面,即便在舆论监督趋严的背景下,造假者依然不绝如缕。之所以如此,当然还在一个“利”字。以胜景山河为例,企业上市后,其控制人的身家立马达到6.3亿元,若老老实实卖黄酒,恐怕几年都难以到达这个价码。另外,对造假行为处罚太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造假者尽管触犯法律,但无需害怕上“断头台”,充其量也就是判几年刑,如果企业未上市,最厉害的处罚不过是不让上市。

  不过,我感兴趣的是,在胜景山河的涉嫌造假中,为什么它能一路“过关斩将”,通过层层审批?除了手段“高明”外,是不是还有别的因素?当然,这里面是否存在关联方的利益输送,有赖于监管部门的调查。从现有法规看,对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利益关联方合伙造假,一旦查出,有着相对严厉的处罚。一般来说,保荐人、会计和律师等,是社会的高收入阶层,犯不着为了铤而走险的一次造假,将自己的饭碗和职业给砸了。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这且不讲,如此一个充满虚假陈述的招股书竟然被发审委过会,确有些奇怪。因为要发现胜景山河的涉嫌造假并不难,在《每日经济新闻》之前,也有其他媒体在长沙的调查证实了这点。

  事实上,胜景山河涉嫌造假,一切的根源都在于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价值。尽管近年中国证券市场的IPO融资为世界之最,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也已达到几千家,但企业上市由于受到行政管控还显示出一种稀缺价值,在新股发行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所谓的市场化只是对发行价格放开,对融资规模不进行限制,而新股发行审批环节还由监管部门掌握。这样的体制只会导致新股发行价格严重背离其内在价值,扭曲市场估值体系,这是造成新股发行“三高”的根本原因,也意味着发行人、承销商受利益驱使,会试图包装上市、造假上市。很多新股上市后发生变脸,就暴露了这点。这种极端扭曲的市场估值体系自然也扩大了权力的寻租空间,有可能诱发、加剧新股发行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何况,证券市场本就是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腐败更是难以避免。

  苏州恒久曾因明显涉嫌虚假陈述,最后未能上市,胜景山河被曝出同样的问题后,我们看到证监会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回应,这是一个好现象。希望证监会也能暂停胜景山河的上市,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也不迟。因为倘若胜景山河今日上市,将一个问题缠身的公司放进市场,对广大股民是一种严重不负责的行为。总之,从一再曝出的上市公司造假丑闻来看,要使股市健康发展,必须构建一个新股发行的清污机制,降低壳资源的价值。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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