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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大再闯关侥幸过会 董事长1.69倍PE入股

来源:理财周报
2011年07月04日06:20

  6月27日,二次上会的吉林永大闯关成功。

  2010年,吉林永大首次冲击IPO,因与伊顿电气合作协议截止2012年,被指与国外知名品牌合作具有不确定性,一次上会被否。

  不过,作为主承销商的广发证券,显然不会轻言放弃这块即将到手的肥肉。今年以来,广发仅成功保

荐6个项目,数量不到去年22个项目的1/3,因此,每一个项目对于广发来说都至关重要。

  虽然吉林永大成功过会,但是理财周报记者对比两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除了与伊顿电气的合作协议延期至2015年之外,并没有发现太大变化。

  高管上市前夕低价进场、神秘人士马立明突击入股、与外资合作不确定性、家族企业色彩浓重、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依赖等行为依然存在,且得不到保荐机构的进一步解释。

  据日前参加第二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的投行人士透露,证监会已经将高管低价进场的行为定调为从严把握,低价进场的行为被视为股权激励,需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此举会摊薄拟上市公司当期利润,直接拖累IPO进程。

  看来,日前已过会的吉林永大,搭上政策的末班车。

  神秘人马立明3年1000万变8456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永磁开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招股说明书显示,吉林永大曾经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进行了两次增资扩股。

  2007年10月,吉林永大发生了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股东吕永凯、吕玉珍、李向文分别将持有的出资275万元、138.75万元和135万元转让给股东吕永祥。同时,神秘人马立明以万元现金溢价1000万元,增加公司实收资本250万元。200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马立明取得428万股,占总股本的4%。

  马立明以1000万元作价取得428万股,成本仅为2.33元/股,而2008年每股收益为0.59元,不难发现,马立明入股的PE仅为3.95倍。

  处于同行业的四家上市公司分别是东源电器( 002074.SZ )、鑫龙电器(002298.SZ)、北京科锐(002350.SZ)和森源电气(002358.SZ),它们上市的平均PE是44.6倍。按照现在市场普遍低迷的情况,折价六成后,PE为26.7倍。吉林永大10年每股收益为0.74元,参考同行业市盈率,由此可知,折价六成后的发行价格为19.75元/股。

  因此,马立明的账面收益达到了8456万元,仅仅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马立明投资的回报率高达8.5倍,高于不少股权私募基金的回报率。低价入股,超高回报,我们不禁要问,马立明究竟是何许人也,当初入股的原因是什么?

  对此,吉林永大据此解释说,发行人引入股东马立明的原因是为了缓解当时资金紧张的财务状况。记者从招股说明书的公开信息中了解到,马立明现为山东省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低价入股,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2008年7月,吉林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取得吉林永大500万股,成本更是低至1元/股,参照2008年每股收益0.59元,PE更是只有1.69倍。

  假如吉林永大成功上市,参照上述数据,吉林君和企业的账面收益达到了9875万元,回报率达到了惊人的19.75倍。

  究竟是谁有如此惊人的能力,能在企业上市前以如此之低的价格入股?记者从招股说明书中找到了答案。

  招股书显示,吉林君和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吕永祥、赵峰、王龙、王桂芹、董玉华、刘忠民于2008年5月29日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其中董事长吕永祥持股90%,目的是实现高管人员的间接持股。

  拟上市前夕,企业为高管提供极低价的进场通道,可谓有失公允。而吉林永大招股书中却表示该行为有效、合法。

  不过,这一现状很快就会发生变化。据一位参与2011年二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的投行人士说,监管部门已经将上述行为定调为从严把握,而且,高管低价进场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股权激励,需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对股份支付的定义,实际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摊薄当期利润,可能会导致IPO进程受累。

  与伊顿合作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2011年的招股说明书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吉林永大与伊顿的将合作协议有效期续签至2015年,协议期限届满后将自动延续到下一轮5年合作期。

  2010年,吉林永大IPO被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与美国知名品牌伊顿合作的持续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虽然这次成功过会,但是,与外资合作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吉林永大主营收入中,伊顿销售比重颇大。招股书显示,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公司生产的"EATON"品牌开关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4167.65万元、4279.01万元和3136.22万元,分别占同期永磁开关产品销售总额的23.77%、22.89%和16.56%。

  吉林永大和伊顿电气的合作始于2006年,该年底,吉林永大电气(苏州)有限公司与伊顿电气签署了《共用品牌许可协议》。伊顿公司授权吉林永大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EATON”品牌的产品,但有行业和地域的限制。

  2009年续签之后,双方协议有效期至2012年。本公司使用“EATON”品牌的永磁开关可以在境内不限行业、不限领域地进行销售。不过,根据吉林永大募投项目的规划,其募投项目待到建设完成后第四年才全部达产。如果新增产能在2012年以后释放,而届时无法与伊顿公司续签合作协议,公司销售必定受影响。

  首次上会失败之后不久,吉林永大迅速和伊顿签署新的《共用品牌许可协议》,将合作延续至2015年8月。届时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上述与伊顿公司的合作期间则涵盖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大部分经营期间。

  不过,公司在招股书中承认,上述协议并没有排他性。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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