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欧盟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乔新生:从欧盟开出的五个标准来看,绝大部分都是对中国政府的要求。换句话说,判断中国是否应该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主要是看中国的政府是否干预了市场经济,是否制定了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否有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否有自由的外汇市场。
如今,我国企业产品价格95%以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很少通过价格等手段对企业进行干预。企业的其他决策也不再受到政府的直接影响。但是,让欧盟不放心的是,在宏观调控中,政府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普遍的、公正的调控规则。因此,他们认为,中国的企业在决策时仍然会受到政府的重大干预。从会计准则来看,我国颁布了会计法,并且完善了各项准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假账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审议新的破产法,为企业破产建立统一的法律平台。但是,在破产法的审议中,仍然提出了政策性破产的问题,为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留下了特殊的通道。在金融管制方面,我们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但是,对资本的流动还有一定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也是欧盟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对照标准,中国虽然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这不能成为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因为从整体来看,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无法逆转,而上述标准在其他国家包括欧盟内部也并非完全做到。单方面对中国加以限制,只能阻碍中欧之间的贸易发展。
2004年7月1日,中国将正式施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削减行政机关的审批权,彻底实现市场主体权利的回归。相信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中国政府对企业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欧盟最终会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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