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编者按
倪润峰的退隐,长虹的变故,在业界引发层层波澜,有人从中看到了一,有人从中预感到了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版上期(7月14日)对长虹管理层调整一事作了报道,本期继续选登一些业内人士的观点,也希望有更多关注中国家电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有关长虹、有关倪润峰的探讨中来,与我们的读者一起分享你的一家之言。
创业元老去留 企业家能力买卖
■叶秉喜
继三九赵新先引退之后,倪润峰退出长虹,而一年前的7月7日,合肥市一纸“公文”也同样免去了该市两大家电企业巨头——美菱和荣事达——的创业企业家张巨声和陈荣珍的职位。再前面,康佳总裁陈伟荣悄然退场,新飞刘炳银“累死工作台”上。一个个创业企业家都以落寞的方式告别了自己一手培养的企业,退出舞台。再后面还会是谁呢?海尔张瑞敏?海信周厚健?创业企业家已经不多了。
纵观创业企业家所在企业成长的历史,无不得益于企业创业者们当年锐利的眼光以及敢于冒险的精神。凭着一个机会和先发优势,加之短缺经济的时代推力,创业者们大获成功。然而,在商品供过于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在世界经济逐步一体化、全球化的大时代背景下,这些创业企业家们因知识结构、意识形态、思维模式和个人精力等已经不能适应企业进一步发展而呈现出“落伍”的疲态——所在企业连年业绩下滑是最好的佐证。中国企业的成长大致经历了“作坊式企业——小企业——规模化企业——公众企业”四个阶段。到了规模化阶段后,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已经不再是依靠简简单单的“点子”、“投机”和“英雄”,需要的是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和企业制度的规范化,“强人经济”已经解决不了问题。当企业呈现衰败迹象的时候,创业者企业家们出局了。
企业是一个赢利组织,而能够给企业带来赢利能力的,一是经营决策的能力,一是生产的组织协调能力,两种能力归根结底则是企业家的能力。当公有制企业的企业家们达不到企业所需求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不能够为企业的带来更大的发展和赢利空间时,被公有制的代言人强行“卖出”是必然结果。
同时,我们也发现,多数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的“缺位”,常常是被创业者或者企业家等“内部人控制”,这些“内部控制人”为了掩盖其攫取行为的合法性,会常常采用一些“非效率”的方法和手段。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初科龙这样一个被香港基金经理认为最优秀的企业最终会出现那么大的财务黑洞的原因。
面对企业家队伍的落伍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企业所属的政府则采取了“非常”的手段,希冀起到“刮骨疗毒”之效。一是直接更换以创业企业家为目标的领导班子,重新委派新人,荣事达、美菱、长虹是典型代表。二是政府通过资本市场对企业加以重组,如科龙股份、美菱股份、小天鹅集团被民营企业收购。无论更换企业家还是通过资本市场重组,实际上都是政府为了改变企业的低效率,对旧企业家才能的“卖出”,对新的企业家才能的“买进”。
当然,并非所有国企改革都是晦暗的,创业企业家当中也存在不少流光溢彩者。TCL李东生因集团改制上市持股,身价倍增至12亿元,美的何享健、四通段永基、联想柳传志等等。在这些企业的改革过程中,无不承认了在公有制企业里的人力资本价值,使企业家的能力和激情得到充分发挥,改善了企业的低效率,使其保值增值,让企业家们分享到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
从这个意义来看,中国家电业产权改革的目的实际上是提高企业效率,改革的实质是资本所有者买卖企业的赢利能力,而这种赢利能力归根结底是在买卖企业家的能力。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长虹
■罗清启
一是管理层的激励没有好的解决,二是长虹的产权改革没有落实,这两个问题被一些舆论看成影响长虹以及长虹式企业发展的关键点。笔者认为,长虹的根本问题是盈利能力低下,国际化受挫。这也是整个中国彩电企业面临的难题。
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逻辑惯性,只要企业遇到了经营障碍,思维方向马上就滑向了产权,认为只要引进新的股东股权多元化,改变政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企业的所有经营问题就都可以解决,或者说要不然就进行彻底的股权多元化,政府完全从企业中撤出。其实不然,彩电行业中创维是真正的民营企业,TCL是股权多元化的典型,但是,民营化并没有给这些企业带来脱胎换骨的变化,其经营状况并不好过长虹多少。
在股权多元化的路径中还有一个叫得很响的方式就是MBO管理层持股,在很多企业中管理层的要求不是持股,而是控股,这一点往往是政府与企业在产权改革上谈崩的主要原因。
中国的市场环境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发展之后,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模式出现客观的滞后现象,政府存在一些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做法,同时,对管理层的激励落后于市场现实——管理层经营绩效与自己的收益有比较大的差距。所以,稀释政府股权成为回避政府干预与寻求激励替代的一种逻辑必然,因此,舆论认为长虹管理层更迭的遗憾主要体现在产权没有更为多元化,旧有管理层没有得到切合实际的激励上。
其实,长虹管理层更迭凸显出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政府怎样监管并促进战略性国有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退缩。
从国际背景来看,长虹是中国彩电业中的战略性企业,其中的政府股权不仅仅代表企业性质,更代表一种产业安全,因此,在今后的产权改革上,笔者认为,长虹必须股权多元化,但是政府必须继续拥有控股权。对长虹来讲,股权的多元化绝对不是为了规避政府的管理,而是为了更好地整合长虹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营养元素”。
所以,笔者建议要保持长虹这种优质企业的组织独立性,而不是在股权的架构上做出完全的开放,仅仅引进资金对长虹来说意义不大。管理层应该站在市场的角度与政府一道寻找适合自己永续发展的股东伙伴,比如说,新股东能给长虹带来自己没有的技术、管理等等稀缺资源。
在未来全球竞争中,中国最需要的是拥有全球市场竞争力的自有彩电品牌,而不是给他人配套的制造单元,品牌的前提必须是足够的规模。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一直在夸大灵活的小企业对国家经济的贡献,中国也出现了这样的倾向,其实,是种误导,试想一下,在每一个行业中没有中国的大企业与外资相抗衡,小企业还有什么作用?
对具有全球品牌霸权的国家来说,需要任何国家的市场都是开放的,包括像一些国家的成长中的品牌的股权结构都是开放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他们的品牌准备畅通无阻的进入环境,但是,像中国这样正在形成全球品牌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完全放任企业是不行的,所以,中国的彩电企业并不适应经济的新自由主义。如果长虹这类企业失去组织上的独立性,作为企业个体的效率可能提高,但是,中国本土彩电业所受的损伤则是无法弥补的。中国彩电企业目前并不具备冲击国际市场的能力,还需要政府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
当然,支持并不是像计划经济时代的包办,而是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支持企业。笔者认为,这种支持的当务之急是促生中国彩电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而不是贸易技术的导入。中国现阶段彩电贸易的困境已经证明,平面化的走出是不可能的,走出的关键是走上去,走到技术的上端。所以,对中国的国有彩电企业来说,产权需要改革,管理层需要新的激励,更重要的是政府监管企业方式须重新调整——政府与企业应该放开眼光寻找新的产业政策,去做一个大局,而不是一个小的技术性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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