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央视报道,6月26日,国家民航总局对各航空公司发布了自行制定航班延误赔偿标准的指导意见。此后仅有深圳航空公司一家拿出了具体方案。8月2日,上航、东航和国航等航空公司,首次明确表态:目前不会出台航班延误的具体赔偿方案。
在上海市2日召开的航班延误座谈会上,东航、国航等航空公司对于不愿出台新赔偿标准表明了苦衷。第一,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认定航班延误应由谁承担责任;第二,《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只对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承担补偿责任,而不对天气、空管指挥等外界因素承担赔偿,但航空公司应该按照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乘客进行经济补偿,这就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困难。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负责人认为,航班延误原因有几十种、上百种,只要航班一延误,旅客就索赔,什么情况应该赔100元,什么情况应该赔300元,没有鉴别。
虽然目前只有深圳航空公司一家公布了赔偿标准,但7月份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了300起因飞机延误而导致乘客不下飞机的事件。
对于各大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补偿问题上指出的困难,民航华东局负责人表示民航总局的指导意见并非强制执行。
而记者随机采访的消费者则认为,最重要的并不是赔偿,而是航空公司要提高服务水平,让乘客及时知道延误的真实原因,并尽快安排转机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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