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等待救赎的中国证券公司有望得到又一棵救命稻草。
8月4日,沪深股市放量大涨,各种市场传闻也随之涌动,其中之一就是券商集合理财试点即将启动。更有来自权威人士的消息称,券商股票质押贷款要求可能放松。部分券商的说法也印证了这一消息。
与此有关的,颁布四年之久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可能修改,以增加操作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应适当放宽和完善券商质押贷款的条件,鼓励商业银行和券商积极联手,开展此项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既为银行提供了新的业务,增加盈利点,也为券商开辟了资金供给来源。更重要的是,这还将打通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实现互动。”他说。
深陷亏损泥潭的券商,似乎终于迎来了来自政策层面上的抚慰。
开始松动
7月中下旬以来,市场的持续调整考验着投资者的耐心,8月4日市场的强劲反弹似乎来得非常突然。这一天,上证综指一度冲高1422点,最终报收于1400点上方。而且市场成交活跃,大幅放量,总成交额164亿元,这是7月1日以来的单日最大涨幅。一根长阳吞掉此前三天的阴线,也激发了市场久违的想象。
于是各种说法纷纭而至。例如,国有股减持方案正在讨论之中,证监会发审委放缓发行节奏等等。但权威部门的人士称,国有股减持主要涉及的利益面太大,基本明确不会在短期内有任何的解决方案出台。而对于发审委“歇夏”、股票发行节奏减缓一说,证监会发行部人士则解释是由于近期发审委组织调研,因此没有召开发审会。
一则更为确切的消息是,券商融资渠道有望继续得到拓宽,例如券商股票质押贷款,可能改变此前四年备受冷落的局面。
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颁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从理论上来说,这为券商融资增加了一种新的、规范的股票质押贷款渠道,并且,与其他融资渠道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然而,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各商业银行累计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却不到300亿元。业内人士分析,这与其可操作性差不无关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质押贷款的程序比较繁琐、费时,股票质押贷款过程中涉及到借款人、贷款人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三方,从提出申请到资金拨付,前前后后要超过1个月,而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却只有6个月,难以满足券商短期融资的时效要求。
而眼下,券商生存困境日益明显,重提股票质押贷款,必然增加新的内容。业内人士认为,按照以前的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要求过于严格。借款人的范围应当由综合类券商扩大到经纪类券商,质押物的范围也不仅限于A股和基金,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等等也可以作为质押品种。
另外,质押贷款总额可以予以调整,而质押贷款的期限则应当延长。
在3月中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席会议上曾有人提出,在建立有效防范风险机制的前提下,银行将为符合条件的证券中介机构提供融资服务。这或许也是信号之一。
仅有融资渠道还不够
事实上,券商融资渠道不畅,并非始自今日,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这一现象尤为突出。因此,如何拓宽券商的融资渠道,成为市场参与各方关心的话题。
在现有的政策法规下,券商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相当有限,而且融资品种中短期多,长期少。这些融资方式包括,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进行不超过7天的同业拆借,在银行同业市场上进行国债回购业务,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发行债券,以及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增资扩股是券商主要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目前券商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因此,增资扩股难以继续下去。而其他的融资渠道,则限制较多,操作性不强。虽然《证券公司发行债券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在2003年10月出台,但到目前为止券商发债总额只有50亿元,规模偏小。此外,券商公开发行上市,门槛也不低,目前券商普遍惨淡经营,业绩差强人意甚至沦为亏损,能够达到上市条件的,家数不多。
由于缺乏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融入渠道,部分券商不惜铤而走险,通过种种非正常的甚至违法违规的渠道变相融资,国债回购违规操作就是产物之一。五一之后开市大跌,与监管部门国债回购清查令密切相关,也进一步暴露出券商资金的紧张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券商质押贷款条件放松之外,市场也对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开展抱有相当的预期。2003年,十余家券商推出了集合理财计划,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被证监会紧急叫停。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后,券商集合理财业务获得了合法地位。目前业内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在集合理财的审批上,监管层将允许少数几家资产质量和运作上比较突出的券商开展集合理财业务,落实券商客户资产管理中的规定。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表示,券商融资渠道的拓宽,还有待于市场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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