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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不少地方闹“电荒”的大背景之下,电价调整的“涨”声随之响起来。笔者关注到,在浙江、贵州、福建等省相继举办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上,许多居民代表均言辞激烈地提出一个共同的要求:对电力企业应全面审计并拿出以电力成本的真实数据为内容的审计报告。笔者以为,居民代表的要求甚至质疑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应当引起电力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警醒。
首先,我们须明确,独立而详实的审计报告应成为电价听证会的校正器。站在公众的角度来讲,电价要涨,没有任何理由不算一算电力成本,没有任何理由不算一算电能产供之间的差价,没有任何理由不搞明白管理费用是否存在浪费和漏洞,也没有任何理由不搞明白国资与民企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合法合规。这些要求是完全正当的,也是民众爱护国企、关心国企、期待国企健康成长的表现和心声。
其次,我们须明确,在缺少独立而详实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仓促地举办“听证会”,是无法服众的。因为,没有审计把关的“听证会”,极易造成“听而不证,证而无据”的尴尬局面。如果我们是一家循规蹈矩的电力企业,又何惧“审计”呢?又何妨不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听证会上用审计说话,用数据说话,用成本说话?
再者,我们尤须明确,电价听证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笔者以为,此法诸多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将“电价听证”与《审计法》形成了一种有机的链接,因此我们切不可将“电价听证”视为简单的利益博弈,而应在守法经营的基础上,注重以审计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为依据,以独立的审计报告来替代被世人讥讽的“听证秀”,加强与居民客户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期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