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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称为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昔日的闭关锁国,到今天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开放的中国对自己越来越自信。
所谓“绿卡”,是外籍人士获得本国永久居留权的一种形象说法。在国际上,这是一项通行的吸引人才的制度。美、加、澳等国之所以被称为“移民国家”,全世界的人才都愿意往那儿跑,应该说,“绿卡”制度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中国鉴于人口数量庞大,不可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在现代化的建设中,也同样需要吸纳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因为人才是最活跃的生产力,而优秀人才又往往是技术、资金和先进管理的载体,中国要吸引全世界的优秀人才为自己服务,就必须为他们构建一个个施展才能的平台。何况,我们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全球化除了货物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外,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人才的自由流动。现在,一些外国籍高级人才也迫切要求在中国永久居留,从事他们所热爱的事业,享受他们所喜爱的居住环境。公安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入出境的外国人有2200多万人次,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有23万。今年上半年入出境的外国人就已经达到1479万人次。随着中国更深地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各种事务,今后入出境和定居中国的外国人只会越来越多。所以,无论从现实性还是可能性来说,中国都有必要制定这么一项制度。
不过,中国的“绿卡”比起美加等国来,“门槛”要高,并不是所有想来中国服务的人才都能够得到永久居留权的。按照“绿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用对象主要是四种人,即在华工作的外籍高层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需要家庭团聚的外籍人员。之所以规定这么高的“门槛”,一来因为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二来,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绿卡”制度主要是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资金以及先进的技术。事实上,发达国家也一样。发达国家所谓的全球化也只是允许人才自由流动,一般劳动力是被阻挡的。
对我们来说,实施“绿卡”制度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此前一些省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制度,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麻烦。所以,它有一个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的过程。我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完善和落实相关权利规定。这是因为,“绿卡”制度的核心不外乎是“国民待遇”。按国际通行的做法,持有“绿卡”的人除不能享有当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其他方面,比如在就业、入学、住房、出入境、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都享有同当地公民同等的权利。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以后,凡是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他应该都享有,当然,所赋予的义务他也必须履行。
在完善相关权利方面,还包括解决国内人才流动的障碍。目前,国内人才流动的最大障碍,就是户籍制度。现行户籍制度导致了我国人才市场的分割,钳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它产生的后果是:一方面,国内人才与国外人才在竞争上明显处于不同“起跑线”,从而将会使绿卡的“权利”成为国际人才在中国的“特权”,不利于中国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的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的建设。而只有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我们在引进国际人才时,才能做到“良性消化”。
由此来看,中国的“绿卡”制度,要解决的还不仅仅是“绿卡”自身的问题,也要合理打破户籍管理制度的“瓶颈”约束,尽快把户籍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