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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中消协明确指出,当前中国银行业存在六大霸王条款:“电话挂失不担责;不可抗力随意用;章程规定单方改;柜员机记录不算数;银行强定保险人、律师,消费者埋单;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这获得了多数人的赞同,因为它呼应了我们在实际体验中的种种不爽快。格式合同的弊端早已无须讨论,面对态度强硬的银行业,在个体的呼告终归无效之后,中消协的举措使我们看到维权的希望。
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堡垒”。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告诉我们一些被忽视的内容:就个体而言,“勤劳”与“致富”之间的正对称关系是经常出现的,但如果在世界范围内对不同国家作比较会发现,工作时间较多的国家,其国民的收入却相对较低。经济学家一系列的调查表明,因为这些国家的人们需要为制度障碍支付成本,也就是说,他们要承担更多的费用、面对更多的审查、得到更多的批准,所以他们必须更多地工作。
从这个角度讲,银行业的“霸王条款”属于我们需要支付成本来抵消的制度性障碍之一。但勤奋的工作并不是消除霸王条款的必要条件,当我们选择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时依然不解:银行为何总是态度强硬?
这几乎是天生的。每一个意图融资的中国公司或者公民必须面对的现实是,银行是最主要的融资借贷渠道,不管是否认同,银行在经济活动里的中心地位不容质疑,企业、个人都是银行利益链中的一环,在每个公司最为关注的外部环节中都有银行的位置,不论是卖猪饲料还是做ERP。这意味着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银行的“强硬”无须修炼。
比如消协提到的“银行强定保险人、律师,消费者埋单”,即使是被各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也要围绕银行展开业务。事实上,由于银行掌握着资金和客户资源,保险公司在和银行的谈判上始终处于弱势,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客户,不得不给银行高额的手续费,而银行又会将一部分佣金返还给房地产商、二手房中介。在通常情况下,35%的手续费算是比较低的,许多保险公司在同行业恶性竞争之后需要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甚至高达总保费的40%-45%。律师行面临同样的问题,与其放弃,不如选择“共赢”。
这种缺少竞争的中心地位必然出现的结果是:指望银行业内部的自省基本不切实际。在最核心的收费业务中,默契的潜在规则依然存在。中消协指出“房贷由消费者支付保险费、律师费属于霸王条款”,多数人赞成这样的提法,但如果缺乏银行间统一行动,没有哪家银行会主动变动这样的做法。它不仅打破了既定的默契,使自己站在对立面,而且将增加银行支出,降低收入,同时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上升。因为按照多数银行的理解,消费者支付保险费、律师费也是对其本身信用状况的一种评估,站在银行的立场考虑,这可能是在缺少信用评级的商业环境中必须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当然,我们相信,这只是一个收费的理由。
现在的问题是,“理由”并未消失,同时,我们也缺少其他选择。在缺少真正竞争冲击的情况下,即使现在的霸王条款有所改变,其他格式合同也将层出不穷。
更为关键的是,我们总是从个案入手却试图改变整个格局。现在,中消协发了言;6月份还曾出现银商对立,拒绝刷卡事件;更早的时候还有POS机分账纠纷。“伟大的变革总有最不经意的开端”,这绝对没错,但整体商业环境缺少归置,使“最不经意的开端”难以期待。
银行业最关注的风险问题与信用联系紧密,但对于建设一个“诚信中国”现在还更多地停留在论文和研讨会层面,一个全国性的征信公司依然没有眉目,少数信用评级只是单个银行的内部机密,而一度轰轰烈烈的上海征信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地方性信用评定机构,因为少有问津而遭遇经营危机。
银行惧怕风险,而一个应由政府主导的信用评估机制还远未建立,银行不介意用高收入抵消潜在的风险,所以我们只能忍受这样或者那样的“霸王条款”,或者选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