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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市下跌如此惨烈情况下推出的“新股首发询价制”究竟在为谁打算?被称为“利好”的这项改革为何独独把数千万公众投资者排除在询价对象之外?《证券市场红周刊》上周末刊发建阳、王敏的文章,尖锐地剖析这一包装的利好是———
日前,证监会公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暂停发行新股,拟进行IPO改革。一时间,相当多数的媒体纷纷称之为救市利好,本人真是纳闷了!推出中小板是利好,以股抵债是利好,新股发行采用“询价制”也是利好?!这究竟是舆论导向的问题,还是部分投资者的理解问题呢?
暂停发行新股是利好?那么深市现在应该是多少点了,它不是停发多少年了吗!还有B股呢?!《通知》在“停发”的同时,还不忘开“后门”,特别强调“除上市公司再融资外”,用心可谓良苦!目前除宝钢140亿的增发外,还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拟发行42.5亿、60亿次级债,和招商银行65亿元可转换债,这抵得上多少家新股发行?且当前已过会未发行的公司还有40多家,足够维系到询价制的正式出台,新股明明是难以发行,来个文字游戏宣布为暂停发行,这算哪门子的利好?
不少舆论称“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以发行后的总股本作为计算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的依据”这两条规定,将提高IPO公司的质量。这更是让人困惑了,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只是财会上的计算方式不同而已。恢复个股的真实面目,清除泡沫,是早该如此的事,与其说是新规,不如说是对以往制度的纠错,现在称之为“利好”,那岂不是意味着此前我们始终投资于一个“利空”的环境里?
在近日接连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基金业联席会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一再强调鼓励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凸显对券商、基金机构投资者的关切,“询价制”的出台正好为那些深陷二级市场困境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赢利途径。从此,机构投资者不仅可以稳赚巨额的承销费用,还可以博取一二级市场的价差。
由于保荐机构将向参与累计投标的询价对象配售最多将接近20%或50%的股票,在“询价制”下,发行质量可能有所提高的新股,其实质就是将散户投资者利益转移给机构投资者。更为可悲的是,“询价制”重启的是完全属于机构投资者的一级市场,以前的一级市场还有我们一般投资者参与的资格,而现在所谓的“改革创新”,则名正言顺地彻底剥夺了我们的这一权利,一级市场将完全成为机构利益集团淘金的乐土!
更令人困惑的是,《通知》在每股收益的计算时,竟然出现两种规定。“对于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其实也就是发行后业绩有望提升的发行人,为了抬高发行价格,自然相当乐意“提供盈利预测”,因为“每股收益为发行当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而对于业绩将出现下滑的发行人,《通知》也有周到的考虑,“未提供盈利预测”(也可能说是故意不提供)的发行人,“每股收益”的参考标准为“发行前一年”。对于那些专业的财务公司,“盈利预测”真的是无法做到的难事?对于发行人而言,连自己公司的前景都心里没底,那为何上市?又谈何发展呢?
“询价制”其实质也就是“浮标圈钱法”,水深了把浮标往上推,浅了往下降,不然是钓不到鱼的。20倍的市盈率发不出去了,就10倍、5倍地不断降低,只要能继续圈钱就行,如此又将掀起一股发行浪潮!
原来是政策一口价,现在是市场包装价,由于保荐人和机构投资者“本是同根生”的性质,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状况下,所谓的“累计投标询价”能有多少健康、真实的意义?!因此,在当前急于推出成熟市场的市场化发行制度,是不合时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