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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融资渠道,有力地支持了一批国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扩大了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截至2003年12月31日,我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为42487.18亿元,占GDP的34.28%,这个数字与发达国家(总市值占GDP比例为100%甚至超过100%)相比虽然较低,但也说明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在经济领域中的影响日益增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然,证券市场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它的缺陷也是相当突出的,如上市公司质地差,地方监管不力等等,这些缺陷的存在给证券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动荡。笔者有如下一组数据:截止9月15日,两市上市公司分布在全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原因,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也不同,广东、上海、江苏、北京等到地区因经济较发达及地域关系上市公司较多,分别为144、134、82、80家,相反,西藏、青海、宁夏等因地处偏远地区,上市公司家数也较少,西藏和青海各不到10家,宁夏也只有11家。那么,是不是上市公司少质量就好,上市公司多质量就差呢?不尽然,从ST公司在各地分布情况来看,几乎每个省份都或多或少地有几家被ST的公司,从所占当地上市公司总数比例情况来看,海南上市公司有25家,被ST的就有8家,所占比例达到32%,西藏虽然只有8家上市公司,但被ST的也有2家,所占比例为25%,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而对于广东、北京、上海等地,虽然上市公司数目庞大,但劣质公司相对来说要少一些,特别是江苏省,有82家上市公司,只有3家被ST的,所占比例只有3.66%,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其上市公司多达22家,却没有一家被ST,上市公司保质保量。另外,像宁夏、安徽、山西、江西、云南、河北、青海等省份ST公司绝对数量只有1家,说明当地的上市公司质量是有一定的保证的。质量保证了,那后续监管到不到位呢?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不间断的”违规”促使管理层加大了监督力度,但还是难以遏制造假、违规担保、信息虚假、业绩变脸等现象。就以两市的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来看吧,从1994年以来,两个交易所共发布过182次公开谴责或惩罚通告,看来“诚信”已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生存问题。不仅监管层意识到了这一点,一段时间以来宁夏、广西、广东、浙江等各地的上市公司也纷纷同当地的监管部门签署“诚信承诺”、“诚信公约”。“诚信”之风扑面而来,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问题是这样的“承诺”“公约”真的能解决“诚信问题”吗?那么,那182次的公开遣责又从何而来呢?
问责“监管”又一次严肃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首先,从股份公司角度来看,发行前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呈交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发行股票的申请书、招股说明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定验资机构审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说明文件等。而且要求发行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文件必须真实可靠,禁止弄虚作假,隐瞒欺诈,以确保股份公司融资行为 合法化,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的财务文件在最近三年必须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第二、从发行程序来看,新的股份公司的成立都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在发起人申请成立股份公司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由上述所列来看,上市公司上市条件苛刻、程序复杂、审核严格,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质次价劣的公司能够顺利通关而轻松地从我们的证券市场上圈钱呢?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形同虚设吗?如果应有的作用发挥了,为何许多企业会走向一年盈、二年平、三年亏结局呢?刻意包装历史业绩,过高预测盈利,蓄意误导投资者是他们的招数,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监管的不到位,比如说当地政府为了力促公司上市进行突击重组,中介机构为了审计费、承销费等与公司共同包装等事件也不罕见。往往公司上市以后,各种问题便暴露无遗,使中小投资者遭受巨大的损失。每每此时,作为市场的弱势群体,投资者的“问责”之声不绝于耳。所有这些现象极大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些不实的信息和损害性的行为引致的是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扭曲的是资源的配置,从而导致了证券市场运作效率的下降和投资者投资热情的降低。因而我国上市公司正面临着一场诚信的危机,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因而,我们再次叩响诚信之门。
诚信是诚实信用的简称,在概念上它包括两个部分,一为诚实,即应坦诚、真实而不虚假;二为信用,即应可靠、守信而不违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证券市场更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这就要求证券市场各方主体在行为上能够诚实信用,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发展,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它的行为对于其他参与主体有着重要的影响,因而上市公司是否履行诚信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诚信危机,反映的是一种道德的危机,更反映的是一种制度的危机。上市公司诚信的缺失表明现在运行的制度存在缺陷。对于证券市场而言,上市公司违背诚信的行为增加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成本,削弱了证券市场的功能。对于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违背诚信直接损害了其所投资的利益,降低了投资者进行投资的热情。对于上市公司本身来说,违背诚信的行为只能是自毁形象,最终为投资者、为证券市场所抛弃。
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违背诚信贻害无穷,事实也的确如此,因此加强我国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就显得更加紧迫,其意义也就更加深远。